我国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始于2006年,国家电监会制定了《并网发电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六个区域电监局在2009年依照该办法和电网实际制定并印发了针对本区域的《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区域电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并且在2010年开始实施。
辅助服务是指为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除正常电能生产、输送、使用外,由发电企业、电网经营企业和电力用户提供的服务,包括:一次调频、自动发电控制(AGC)、调峰、无功调节、备用、黑启动服务等。
电力辅助服务建设目标的三个阶段包括:2017-2018年,完善现有相关规则条款,落实现行相关文件有关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公正公平。2018-2019年,探索建立电力中长期交易涉及的电力用户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2019年-2020年,配合现货交易试点,开展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