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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立法助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

2014-05-24 22:51:11 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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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应用不断深入,无线电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应用日益普及,重要性日益显现,无线电频谱作为国家重要战略资源的地位不断上升,无线电管理面临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应用不断深入,无线电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应用日益普及,重要性日益显现,无线电频谱作为国家重要战略资源的地位不断上升,无线电管理面临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突出表现为管理范围不断扩展,难度日益加大,规范性要求越来越高。浙江省经济发达,人口众多,海域广阔,信息化水平较高,无线电管理形势复杂、任务繁重。在当前省委、省政府大力加强“智慧浙江”建设,深入推进“两化”融合的战略背景下,加快推进《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依法进行无线电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概况
       近几年来,以无线电新技术为基础的新业务得到充分利用,无线电成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技术手段。浙江省铁路、航空、航运、通信、气象、海洋渔业等行业发达,无线电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广泛而深入。浙江省无线电台站总数从1993年的6万多台增长到2012年的20.23万台,年均增长超过7%,增长速度快于国内多数省市,台站数量约占全国7.65%,仅次于广东、江苏等省。其中蜂窝移动通信系统基站14.1万个,无线接入系统基站1.28万个,甚高频、特高频电台2.54万个,船舶电台2485个,业余电台3736个,广播电台657个,集群移动通信系统基站36个,移动台3658个,微波接力站850个。铁路调度通信系统GSM-R网络台站224个。民航地空通信台69个,导航台239个。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迅速,无线电管理工作在保证台站有序发展、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障社会安全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面临六大问题
       然而,当前浙江省无线电管理面临一系列问题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重要频率无线电业务法律保障力度不够。 近五年来,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就查处干扰和不明信号500多起,其中不乏对民航、高铁等对无线系统安全性要求极高的行业产生的干扰。例如2011年2月发生在省内某机场的一次干扰事件中,民航飞机由于受到故障信号干扰导致情况危急,最终在机组紧急人工干预下实施着陆。这次事件由于应急处理得当避免了人员伤亡,如一旦酿成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重要行业无线电业务直接关系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但现行法规制度没有对重要业务的保护性预防和非法使用无线电设备危害国家安全作明确规定。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处理这类重大干扰时,只能按擅自设台、干扰无线电业务的规定处罚,处罚手段单一、处罚力度较轻,处罚的教育警示效果不明显,对非法使用行为的处罚力度也不足以震慑违法行为。
       二是重大活动无线电保障缺乏法律授权。近年来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先后承担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上海世博会、全国第八届残运会等重大活动的无线电保障任务,历经全国两会、国庆以及党的十八大等重要时期。在重大活动中,由于无线电干扰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将会迅速扩大并造成巨大不良影响,但实践过程中发现这类保障活动缺乏相关法律授权的预防性规定,使保障工作只能是事后的被动应付。重大活动期间的无线电安全保障直接关系到国家利益。现行法规制度未对重大活动无线电保障作出规定,重大活动无线电保障无法可依。
       三是突发事件无线电应急处置缺乏法律保障。近年来在突发事件处置中,无线电应急通信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自然灾害、群体事件、恐怖袭击、突发重大干扰等突发事件的处置中,不仅要保障组织机构和专业力量的无线电使用需求,还要对非法信号进行查处和压制,必要时将统一协调部分无线电设备的应急调整使用,临时转换使用频率或进行无线电管制。例如,2011年9月,省内某市发生出租车罢运事件,部分出租车司机利用无线电调度系统进行通联,事态迅速扩大。在当地政府的要求下,无线电管理部门紧急干预协助事态才得以控制。在应急状态下,各抢险救灾、支援保障等部门可能需要大量使用无线电设备,现场组织层次多,牵扯面大,无线电设备容易相互干扰,轻者影响工作效率,重者会延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这种情况下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范予以执行。
       四是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与保护面临挑战。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快速推进,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与保护受到了严重挑战。一方面,现有无线电监测设施电磁环境保护得不到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新的无线电技术设施建设,特别固定监测站点建设站址越来越难得到保障,项目征地建房越来越难,项目建设也经常遇到人为的阻碍。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与保护急需法规支持。
       五是无线电管理协调机制有待加强。无线电管理需要与军队协调保障军事用频和无线电管制等问题;需要与民航、广电、铁路、交通等部门协调对重要业务、重点行业、重点工程的频率进行保护;需要与公安等部门协同打击利用无线电手段的犯罪行为;需要与质监、工商、海关等部门合作,强化对无线电设备研发、生产、销售、进口环节的监督;需要与周边省、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沟通与协调,保护边境地区的电波秩序。2000年机构改革,将浙江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撤销,全省无线电管理缺乏一个高效畅通的协调平台。目前一定程度上存在军地协调机构不对等、部门间协调无力度、省际间协调不顺畅等问题现象。
       六是无线电管理机构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对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整体组织协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抓好无线电管理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存在管理机制尚不健全、队伍建设、人员数量尚不能达到发展需要等现象。全省无线电管理系统在编138人,占全国无线电管理人员1.95%,却担负着全国7.65%台站管理任务,人均台站管理数量是全国的3倍多,管理力量明显不足。同时,由于各市无线电派出机构人员编制少,县级政府没有无线电管理机构,影响无线电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
立法条件已经成熟
       一是国家法律法规为《条例》提供了上位法依据。1993年 9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无线电管理工作走上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的新历程,开创了现代无线电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新局面。国家条例颁布后,国务院、中央军委于2010年8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此外《物权法》、《刑法》、《民用航空法》和国家《电信条例》、《民航机场管理条例》、《水文条例》等近10部法律和行政法规也对无线电管理作了相应规定。国家制定的相关条例和部门规章为我省《条例》制定提供了上位法依据。
       二是浙江省无线电管理实践为制定条例奠定了基础。1985年1月浙江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正式从军队转到省政府挂牌工作,隶属于省政府办公厅。历经多次机构改革,目前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无线电管理局,全面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各市设立无线管理局作为派出机构进行管理。二十多年来,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机构不断健全,体制不断完善,在无线电频率指配、台站管理、干扰排查、行政执法、无线电安全保障等工作实践中积累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办法,这些经验为《条例》的制定奠定了重要实践基础。
       三是兄弟省市地方性立法为我省制定《条例》提供了参考经验。近年来,各级政府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日益重视,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积极推动地方无线电管理法规建设并取得可喜成果。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市颁布了地方无线电管理条例。今年又有河南和吉林两省颁布了本省的无线电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这些省市地方无线电管理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对无线电管理事业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无线电频率与台站管理、干扰查处、电波秩序维护等方面,给全国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带了个好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体现了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无线电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兄弟省市无线电管理条例的制定与实施,给浙江省《条例》的制定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借鉴。
依靠立法解决问题
       《条例》立法将根据本省实际,对国家无线电管理相关法规进行具体化,突出可操作性,体现地域特色。主要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明确无线电频率使用的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应当合理开发,有偿使用。通过《条例》立法对频率指配、回收、征用等进行规定。二是明确无线电台站设置和使用的管理。规范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从源头上制止无线电干扰。三是明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针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缺乏依据的现状,从生产、销售、研制、进口等环节分别进行规范。四是明确重点无线电频率和台站的安全保障。由于民航、铁路、应急事件、救灾等领域对无线电技术的依赖日益加深,通过条例立法规定对重点无线电频率、重点无线电台站的保护制度。五是明确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和保护。对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应达到的水平、规划、建设、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与规定。六是明确无线电监测机制和监督检查。通过条例立法规定无线电监测工作开展、监测数据使用等内容。七是明确管理机构及职责。重点对无线电管理机构及派出机构、省政府相关部门和县级政府的无线电管理职责进行规定。
立法工作进展情况
       浙江省经信委在2012年上半年开始着手《条例》的立项准备工作,2012年下半年报省政府法制办申请《条例》立项。在《条例》立项过程中,得到了省人大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2013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条例》列入二类立法调研项目。为做好《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省经信委于2013年5月成立了《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条例》立法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6月初省经信委起草《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经过多次讨论修改,调研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目前基本形成了《条例(草案)》送审稿。省经信委为《条例》立法做好了充分准备,并打好了良好的基础。建议全社会共同参与,加快推进《条例》立法工作,为助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两富现代化浙江做出贡献。
       (作者单位: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无线电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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