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经济时报》2月15日报道:越南政府日前颁布了关于越南电力集团(EVN)财政管理机制的议定,列举了EVN不能做的多项规定。《议定》规定,EVN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国内外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融资以满足EVN的资金需求,并自我负责资金的使用效果、足额偿还本息。但不能将融资用于投资证券、银行、保险、投资基金、房地产和金融领域。同时规定,EVN的融资总额不能高于最近一期的季度或年度财务报表自有资金的3倍。
EVN融资的方式有:发行企业债券;向其他信用机构、金融机构、本企业外的个人和组织借贷;向员工融资以及其他法律允许的融资方式。另外,EVN也不能接受EVN二级和三级企业的投资、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