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社乌克兰2月24日消息,根据乌国家电力与公共服务监管委员会(НКРЭКУ)于2015年2月26日颁布的第220号决议规定,从3月1日起,基辅市电费将进行第5次上涨,达每千瓦时0.9-1.68格里夫纳,即每月电力消耗在100千瓦时以内,每千瓦时90戈比(目前是71.4戈比),用量超过101千瓦时——1.68格里夫纳(目前是101-600千瓦时——1.29格里夫纳;600千瓦时以上——1.638格里夫纳)。
对于多子女儿童和寄养家庭,不根据用量缴费,而是直接支付每千瓦时90戈比。
2月1日起,НКРЭКУ提高了发电厂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