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各国已经就大型煤电厂(300兆瓦以上)污染物排放新的标准达成协议,自2021年起以“最佳现有技术参照”(best available techniques reference,简称BREF)替代2016年1月生效的现有标准。
氮氧化物(NOx)
——采用流化床燃烧(FBC)技术的煤电厂的现有排放标准为每月平均排放200毫克/立方米,2021年起排放上限为175毫克/立方米
——采用粉煤燃烧(PC)技术的煤电厂的现有排放标准为每月平均排放200毫克/立方米,2021年起排放上限为150毫克/立方米
——褐煤电厂的现有排放标准为每月平均排放200毫克/立方米,2021年起排放上限为175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SO2)
——采用流化床燃烧(FBC)技术的煤电厂的现有排放标准为每月平均排放200毫克/立方米,2021年起排放上限为180毫克/立方米
——采用粉煤燃烧(PC)技术以及褐煤电厂的现有排放标准为每月平均排放200毫克/立方米,2021年起排放上限为130毫克/立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排放上限只适用于装机在300兆瓦以上的大型煤电厂,而且运行小时不低于1500小时/年。为了满足欧盟新标准的要求,预计欧盟国家将有108座煤电厂(总计187吉瓦,占现有大型煤电厂的35%)需要进行更新改造。
相比之下,欧盟的煤电厂排放标准明显低于中国《火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