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18年1月5日,印度保障措施总局做出印度光伏保障措施调查初裁,向印度中央政府提出临时措施建议。
保障措施总局建议对进入印度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包括晶体硅电池及组件和薄膜电池及组件)征收70%的从价税作为临时保障措施税,为期200天。
同时建议在印度特殊经济区(SEZ)的企业不受保障措施影响。中国和马来西亚以外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单独对印出口不超过印度总进口的3%,合计对印出口不超过印度总进口的9%,因此建议不受保障措施影响(具体名单见印度政府2016年2月5日发布的编号为N0.16/2016-Custom(NT)的公告)。
该建议将提交印度中央政府,并由中央政府发布正式公告后生效。初裁裁决依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做出,保障措施总局将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做出本案终裁裁决。本案于2017年12月19日正式立案。
机电商会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应诉协调会,并组织56家企业进行无损害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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