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媒27日报道,日本四国电力公司宣布,鉴于重新启动需要实施安全改造,所需费用过于高昂,公司董事会已经决定对爱媛县伊方核电站的2号机组实施废堆。
伊方核电站位于爱媛县伊方町,2号机组于1982年首次投入运转,至今已有36年。由于日本法律规定,核电机组的寿命“原则上以40年为限”,因而四国电力公司一直在磋商是否应就该机组提交申请,要求适用例外条款,将机组使用寿命最多延长20年。
经过多方探讨,公司认为机组重新启动需要实施安全改造,所需费用过于高昂。公司董事会27日召开会议,正式决定对伊方核电站2号机组实施废堆。
此前,四国电力公司已经决定对伊方核电站的1号机组实施废堆。去年12月,广岛高等法院又对该核电站做出临时裁决,要求前年重新启动的3号机组停止运转。
至此,福岛核电事故发生后,除去福岛第一核电站外,日本全国已经有6处核电站的9座机组决定废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