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过后,2007年1月25日,FERC发布会议通知,宣布将于2007年4月5日举行一次技术会议,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场监测单位(MMU)的一般政策。
在第二次会议通知中,FERC写到:对受监管实体活动的主动监管是委员会监管历史上一个相对较新的发展方向,其主要原因是委员会努力更多地利用市场力量来规范受管制实体的活动。
这种监管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在ISO和RTO中发展了市场监测单位(MMU),一些垂直一体化的公用事业公司则建立独立监测机构(IMM)以作为批准并购或收购资产条件。
在技术会议上,委员会将探讨MMU和IMM在履行市场监管和服务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有效性。委员会希望集中注意市场监测所涉及的概念和原则,以及市场监测人员和委员会市场监测人员之间的关系,并告知市场监测开始以来的行业经验。
技术会议分为两个小组,第一个小组将由参与、编写或另行通知市场监测概念和职能发展的个人组成。这个小组的成员将被要求回答以下问题:
1、在确保批发电力市场竞争力的情况下,委员会的市场监督作用是什么?
2、MMUs是怎样(作为一个概念或功能)普遍服务或促进的作用?
3、可以做什么改变让MMU在当前结构下加强他们协助委员会监督市场的能力?
4、其他行业是否有可比的监测活动,如果有,这些活动是如何组织的?
第二个小组是MMU的代表、ISOs、RTOs,各利益相关者(包括市场参与者,政府监管部门和消费者),讨论的主要问题是:
1、MMU对于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的作用:
•MMUs已经完成了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这些职能应该改变还是改善?
•什么变化,如果有的话,在MMU当前结构会让他们更有效地协助委员会履行市场监督活动?
2、MMU对于ISO / RTOs的作用:
•MMUs对ISO /RTO的关键功能是什么,包括输电网和1天或2天的能源市场的运作?
•这些职能应该改变还是改善?
•什么变化,如果有的话,在MMU当前结构会让他们更有效地协助ISO /RTO?
3、MMU对于各种利益相关者的作用
•MMUs对利益相关者进行角色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这些职能应该改变还是改善?
•什么样的变化,如果有的话,在MMU当前结构会让他们更有效地协助利益相关者?
这个技术讨论会擦出了什么火花?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