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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亿成果如何守护?能源局出台核电专项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2018-10-17 17:45:09 南方能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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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专项的档案管理,一方面有利于国家对已有的成果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行业在已有成果基础上进行再创新。

2018年10月16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细则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核电专项”)档案的安全性、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促进国家科技信息资源长期保存和有效共享。核电专项档案是指在规划、论证、组织实施、监督评估、考核验收等全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国家的重要科技资源和知识资产。

核电专项的档案管理,一方面有利于国家对已有的成果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行业在已有成果基础上进行再创新。

何谓“重大”

通知时间实际为9月6日,可见主管部门并非临时出台相关细则。对于核电专项成果的保护和利用,此次档案管理并非第一步,主管部门早已有相关作为。

今年年初,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就印发了《开展核电重大专项科研设施及验证平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拟对核电重大专项支持的大型科研设施及验证平台进行共享,促进优质产能及科研成果对行业开放使用,促进核能科技创新发展。

核电专项可以说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核电行业预算最多、耗时最长的一次科研投入,而其所取得的成果也令人惊喜——结合最近美国收紧核技术出口管制,中国核电行业的实力可以说得到了美国的“认证”。

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重大专项总体实施方案》,为16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之一。国家能源局为核电专项的牵头组织单位。十年后,2017年中旬,核电专项已进入总结收官阶段。

据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凡荣介绍,截至2017年7月,核电专项已立项课题179项,核定中央预算113.99亿元,在压水堆和高温堆分项中,已经完成验收的课题为54个,其中设计类15个、设备类16个、材料类5个、实验类8个。课题成果绝大部分得到了实际应用,部分研发成果应用性能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据《中国能源报》报道,重大专项知识产权创新成果丰硕: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和出口权;形成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等962项;形成知识产权3000余项(截至2017年6月30日);形成国家行业、企业标准849项;三代核电设备国产化率从2008年的30%提升到85%以上,高温气冷堆设备国产化率达90%以上。

保护与共享

对核电专项实施档案管理的首要目的,是保护国家重要科技资源和知识资产,其次,也是为了方便行业共享成果、创新发展。管理细则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和课题承担单位要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下,制订档案有效利用制度,推进档案的共享服务。

核电专项自实施之初,便考虑了公平与竞争的问题。

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是核电专项中压水堆分项的实施主体,其下属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是技术总负责单位。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院长郑明光告诉eo记者,重大专项压水堆分项实施过程亦进行全面有效的规划,其有意建立具有一定良性竞争态势的核电产业链体系,关键主设备、部件攻关在选择制造商时,均会选择多家,以形成良性竞争。以锻件为例,一重、二重、上重等都参与制造,而参与蒸汽发生器制造的装备企业,则包括上海电气、东方电气、哈尔滨电气等国内主要核电装备制造商。

“为什么我们要让每个企业都参与呢?就是为了提升整个国家的制造能力。”郑明光告诉eo记者,“虽然说花了不少钱去做实验,去做设备的研制,但获益的是整个国家的工业能力,而不仅仅是CAP1400本身。”(详见报道《等待FCD!| CAP1400是怎样炼成的》)

不过,成果共享还存在更多的挖掘空间,特别是制造资料共享和试验平台共享两方面。

eo记者在就ITER热核聚变在中国进行采访时了解到,对制造企业而言,工艺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商业机密。“制造的方法并不难猜到,但具体如何制造的工艺就不能随便说了。”尽管核电专项在同一关键设备上,考虑多家参与研制,但现实中企业与企业之间因存在竞争关系,并不愿意互相分享相关资料。

企业应分享哪些资料、如何分享且如何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将是接下来核电专项成果分享前重要的工作。

另一个共享的重点,则在试验平台。

一名涉核行业的科研人员曾在采访中告诉eo记者,目前科研机构的实验室、仪器等共享力度不大。“试验平台、设备都需要维护的,别人要来用,却不给钱,拥有方就没动力开放。”

今年年初“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副院长段旭如递交了“关于加强核物理与核技术基础研究的建议”的提案。在接受《科技日报》采访时,段旭如呼吁,加强核物理与核技术基础研究条件和能力建设,应通过资源共享发挥现有大科学装置特别是涉核装置。“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核物理领域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特别少,有必要扩大各级别重点实验室中核物理与核技术类型的比重,并依托这些平台建立广泛的用户组织,真正实现合作、开放、共享,形成最有利于创新研究的机制。”

《核电重大专项科研设施及验证平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也提出要鼓励资金补偿。管理单位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可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收取费用,收费标准应以适当方式向行业公布。

人才亦不可忽视

可以看到,经过十年努力,国家投入、参与各方协同合作,核电重大专项取得丰硕成果,其成果的保护和共享将是行业发展和创新的重要基础。

但也应该看到,这些成果根本上离不开最底层科研工作者的付出。

十年过程中,相关科研进展被误解、项目迟迟未被核准等,多少令参与各方不解。试想下,在一个外界乃至部分业界声音“唱衰”你科研方向的环境下,你会如何选择?但最终科研队伍不争辩,踏踏实实把自己的工作做好。

《中国能源报》报道,2017年7月“核电重大专项课题成果总结及推广应用交流会”上,时任中国核电发展中心主任曾亚川坦言,重大专项的标志性成果一是建成CAP1400,一是高温气冷堆建成发电,而这两个标志性成果还未完全达到。因此,下一步还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即做好CAP1400示范工程,抓紧推动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专项管理工作,加强专项成果的应用推广工作,积极推动小型堆重大专项的立项工作。

目前,CAP1400示范工程仍静待开工核准。

美国收紧对中国核技术出口的管制,这也是中国核电行业梳理自身、整装出发的重要契机。核电作为重要的低碳能源品种、作为国家大型装备制造能力提升的载体,已毋庸置疑。

三代核电是否受影响需要主管部门进行全面评估,但真正的危机不在当下,而在未来。面对危机,国内核电企业应该做的,是团结。当务之急,是几家核电企业将受制约的需要攻克的技术和设备短板找出来,各家合理分工,通力合作,解决这些问题。

核电专项的成果固然喜人,但如何再创新,做出更多真正高水平的研究,除了已有成果的保护和共享,还需要留住优秀人才、壮大人才队伍。

涉核科研机构多隶属央企,在当前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从机制上更好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也将是行业思考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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