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湖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简称《方案》),我省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方案》要求,深化机构改革,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为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对应党中央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调整优化了省级党政机构和职能。建立健全和优化省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新组建或调整优化了省监察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省委审计委员会、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委财经委员会、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加强省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省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省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省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新组建了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省林业局;重新组建了省司法厅;优化了省审计厅职责。
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
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有:
省委办公厅、省委政法委员会、省委政策研究室、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信访局。
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有:
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省委老干部局、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作为省委工作机关;
省委机要局作为省委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
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研究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为省政府工作部门;
省政务管理服务局、省能源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文物局、省中医药管理局作为省政府部门管理机构。
根据《方案》,本轮机构改革后,湖南省本级共设置党政机构60个。
党委机构17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5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规格为副厅级)1个。
政府机构43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3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3个(副厅级机构2个),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厅级)6个。
《方案》同时要求,要深化省人大、政协机构改革,组建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深化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市县机构改革;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根据部署,湖南省级机构改革将在今年底前基本落实到位,全省各级机构改革任务将于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抓机构改革举措落地作为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进度,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禁突击提拔干部,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改革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