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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四方协作机制”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正式推广至京津冀

2018-11-16 09:27:41 河北日报 作者:刘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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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正式发布《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标志着张家口市首创的“四方协作机制”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正式推广至京津冀地区,为推进京津冀地区可再生能源一体化消纳提供政策支撑。

11月8日,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正式发布《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标志着张家口市首创的“四方协作机制”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正式推广至京津冀地区,为推进京津冀地区可再生能源一体化消纳提供政策支撑。

张家口市作为国务院批复设立的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及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区,依托独特优势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综合示范。2017年2月,张家口市从体制机制上求突破,首创“政府+电网+发电企业+用户侧”共同参与的“四方协作机制”,与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合作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平台,政府部门每月在平台上发布下个月可再生能源需求电量和挂牌电价,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愿参加,开展市场化交易,将清洁电能直接销售给用户。

截至目前,张家口市通过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交易电量突破2.1亿千瓦时,实现了政府要绿、企业要利、居民要暖的多赢,为国家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能源供暖、突破可再生能源消纳瓶颈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在张家口市“四方协作机制”成功推行经验的基础上,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结合京津冀实际,制定了《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该规则对于京津冀地区参与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及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权利、义务、准入、退出、交易方式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还对优先保障张家口地区绿色电力需求、张家口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参与挂牌交易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今后北京、天津、冀北电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及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以及京津冀地区的售电公司,都可以通过协商、挂牌等市场化方式进行中长期电力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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