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按照《2019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报批稿)要求,需要进一步放开地州部分电厂,将其纳入市场化电厂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1027号)要求放开符合条件的用户进入市场,符合条件的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均可参与交易;国家发改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系列文件、《云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文件的通知》(云价价格〔2018〕106号)均要求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范围,支持一般工商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为落实一般工商业降电价、参与市场有关政策,2019年将放开一般工商业参与市场化交易,为保证云南省有序发电和用电的整体平衡,相应进一步放开优先电厂参与市场化。根据2019年一般工商业交易规模,首先放开非独立价区的九个地州110kV小水电进入市场。下一步随着一般工商业参与市场化规模的扩大,再逐步放开其他优先电厂和优先发电计划参与市场化交易。
2019年进一步放开的电厂范围主要是除保山、文山、怒江、迪庆、丽江、德宏、临沧(沧源、永德、镇康)等七个电价体系相对独立的州市外,其他九个州市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运行公用水电厂(以下简称“小水电”)在2019年纳入市场化电厂。小水电进入市场化参与交易后,不再执行目录电价,其上网电价按照市场化机制形成。小水电参与2019年交易的方式有自主交易、售电公司代理交易、交易中心统一挂牌交易中的一种进入市场进行交易。2018年末由小水电自行确定交易方式并在交易中心备案,交易方式一旦选定,全年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