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茶君按:本文最早刊于2016年1月13日的“电力法律观察”,并于2017年11月23日修订重发,原标题《当“三集五大”遇上“简政放权”》。现在,差不多三年时间过去了,观茶君发现“三集五大”与“简政放权”冲突的局面并未改变,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并在更大程度上导致了电网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不协调。
有人甚至坦言:在很大程度上,正是这种不协调迫使地方政府走向了抛开电网闹革命——发展增量配电的道路。对此,观茶君深有同感。
值此国网公司换帅之际,遂翻出旧文,修订重发。
世界真的很奇妙:看似毫不相干的两件事,说不定会在某个时点上交汇,并影响另外一系列事件的进展。
难道这也是蝴蝶效应?观茶君想不明白。
虽然没想明白,但有些现象却实实在在地发生了。比如,以“三集五大”为代表的企业集团管控与政府的“减政放权”,就是看似没有关联的两件事。
“三集五大”是国家电网公司所采取的加强集团管控的重要战略,通过对人、财、物等核心权利的集约化管理和优势资源的规模化经营,追求整体效益的最大化。其实,不单单是国家电网,其他央企也在搞集团管控和集约化经营,比如南方电网公司的“一体化”,虽然名称与国家电网不同,但实质上差别不大,都是将人财物等核心资源的管理权收归总部,统一行使。
从效果来看这真是一招好棋,就好比是将游击战改成了集团作战:集中优势兵力,以集团军作战的方式打攻坚战!集团军作战的好处非常明显,别的不说,国家电网雄踞《财富》世界500强第2位就是三集五大战略最好的业绩证明。其他企业也多有斩获。
但是,凡事有利必有弊,集约化经营也是如此。一个逐渐显现出来的问题是,地方政府与基层单位的矛盾加剧,并最终转移到企业身上,这恐怕是设计者们始料未及的。
这个问题不好理解,观茶君也是跑了许多地方,问过多个地方政府和基层单位的小伙伴后才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人财物的管理权上收后,基层单位能够决定的事项非常有限,能够支配的资源少得可怜,不能满足至少是不能及时满足地方政府的发展需要。比如,地方政府要招商引资发展经济,需要投资建设变电站等配电设施,可基层单位自己决定不了,需要层层上报、层层审批,周期又慢又长!
根据多个小伙伴向观茶君反映的情况,如果建设一个公用变电站,从规划开始,经过可研、初设、投资计划、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到正式投运,周期一般在两年左右!
确实是太慢了,难怪人家地方政府不满意,很多小伙伴都非常无奈地表示。现在,多数事项都需要总部的审批:省公司只有10千伏线路的审批权,成了只负责执行、不负责决策的“基层单位”。
无奈之下,为了满足用电需求,不少急于招商引资的地方政府只好自己投资建设变电站等配电设施,有的地方特别是开发区等经济发展较快的区域,政府投资的电力设施甚至超过了电网企业的投资,巨额资金投入带来的压力直接导致了地方政府的不满,形成很难调和的矛盾。观茶君觉得这很好解释:就像是基层单位的优势兵力被抽走之后,承担地方作战的能力减弱,地方政府觉得兵是自己花钱养的,关键时刻不仅用不上还要另外花钱招兵买马,难免产生不满情绪。而且,这种不满会随着矛盾点的增多与日俱增。很多电网企业的小伙伴告诉观茶君,地方上的工作越来越难做了。
或许对于电网企业来说,如果没有十八大以来的减政放权改革、没有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地方政府与央企的矛盾也不会这么快就找到突破口。但是,中央的“简政放权”改革开始了,而且幅度之大超出很多人的预期:原属上级政府的权力有的被取消,有的则下放给了下级政府。比如,在一些省区,220千伏变电站的规划核准权限甚至下放到了地市级发改部门,有的甚至下放到了省管县的县级发改部门!这进一步加剧了政府部门“快三步”与电网企业“慢三步”之间的矛盾。
同时,地方政府还通过简政放权获得了更多的权限!尤其是在电改方面得到的话语权则更加直接:输配电价的核定、电网收益的核定、电力规划等事关电力企业利益的重大事项均由地方政府或决定或提出决定性意见,电力市场的建设、交易机构的组建、售电侧的开放程度等电改的关键环节亦均由地方政府具体操盘!
而多数地方政府特别是开发区的表现也并不令人吃惊,这一点在增量配电改革的问题上表现的更加充分:没能被列为增量配电试点的,多数都在积极争取;被列为试点的,则大刀阔斧地改革,而且明确提出电网企业不能参与至少是不能控股的并不在少数,目的则是非常单纯地“不希望走电网企业办事效率低的老路”…
而基层电力企业则感受到了地方政府的冷漠与强硬。有小伙伴告诉观茶君,有的地方政府申请成为电改试点根本不跟电力企业商量,甚至连招呼都不打,直到报到国家发改委他们才知道——地方政府与电网企业成了熟悉的陌生人!
“一方要离婚,连起诉状都交到法院了,另一方却不知情!”小伙伴的话里满是伤感。
在观茶君看来,这些现象的出现有多种原因;但不容否认的是,类似三集五大等权力上收导致的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个性化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矛盾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之一。接下来,对三集五大进行重新审视和调整恐怕是非常必要,甚至是不得不为了。
具体调整方式有多种,但中心思想是确定的,那就是以“企业权力下放”适应“政府简政放权”:针对简政放权之后政府权责的变化,适当调整、下放人财物等核心权力,给基层单位更大的自主权,以便提高办事效率,使基层单位能够及时响应地方政府的个性化诉求。
需要注意的另一个关键信息是:“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已经被写入了十九大报告,相信政府简政放权的力度一定会越来越大。
电网企业呢?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