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判断房产价值最关键的三个因素是位置、位置、位置,金融领域永恒的三大主题是风险、风险、风险,那么,建设电力现货市场,最为核心的三大要素就是价格、价格、价格!
在电力市场诸多环节中,现货市场承担着价格发现职能,是市场化反映最充分、最关键的一部分。经济学上讲供需发现短期价格,电力供需只有在电力平衡的即时点上才最为准确,相应的电力现货价格将带有最为真实的时序信号和位置信号。
众所周知,电力系统运行必须保证实时平衡,考虑到电力系统明显的峰谷用电需求差异和系统网络阻塞影响,现货交易形成的体现电力商品时间和位置特性的价格信号,可以准确反映电力资源的稀缺程度,指导资源优化配置,引导投资,使电力系统的经济效率最大化。
聚焦 “现货元年”,各方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努力有目共睹,但基于各地网源结构、市场基础条件、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等,现货市场建设进展不一、争论未止、关键问题的共识有待进一步凝聚。
业内人士强调,只有发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的作用,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才能真正落实,“放而不开”的尴尬才能消除;只有发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的作用,改变电价单一、峰谷价差小的现状,才能提高用户对电力消费的关注,售电主体才能有效利用价格信号传递用户需求、合理管控价格风险,结束以微薄的价差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窘境。
电力市场是新制度的构建,而非新场所的搭建。市场的基本功能是发现均衡价格,目标是经济效率,与其他无关。
在现货市场推进过程中,不能漠视的是行政干预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价格,令信号失真。试想,扭曲的分时电价如何激发电力需求侧响应和储能产业发展?失真的节点电价所反映的节点电力供应边际价格,将为网络扩容提供怎样的信号?网络阻塞的改善效果势必大打折扣。
积弊犹存,即以改革去之;预期未明,即以改革明之。
真正的电力竞争,并非简单放开电价,而是与电力系统运行特性相融合的交易制度的系统安排,根据激励相容原理设计市场机制,确保现货市场履行价格发现职能时不受过多牵绊,是市场设计者必须秉持的信念。
从8家试点单位的实践看,“单边交易”居电力现货市场模式的主导地位。专家指出,初期阶段,可以采用“竞争上网、部分电量按市场价结算”的过渡性方式,尽最大努力保障批发竞争的效率,避免价格信号失真,同时使市场化进程处于可控状态。
但在“单边交易”模式中,市场出清价格由市场组织者基于发电商的竞争确定,需方是批发价格的被动接受者,为确保现货市场的高效运作与协调运行,必须注意市场力抑制、信息披露、市场监管等问题,进而有效管控“价格联盟”“价格串谋”,降低市场主体行使市场力干预价格发现的可能性,以信息公开促进市场公平公正。
此外,我国现行的清洁能源支持政策、用户间电价的交叉补贴等,对电价水平及其形成机制有较大影响,关系电价市场化的成败,亟待进一步统筹安排。
尊重改革的内在逻辑,相信市场,纠偏市场失灵,让有效价格引导电力资源时空优化配置,是正解。
原文首发于《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2018年11月30日第4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