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电改观察人士展曙光分析,电力交易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牵涉到各方的利益。同时,除了是否进行股份制改造,在股份制改造中,电力交易机构各方持股比例的分配也非常重要,如果电网企业的持股比例依旧过大,仍无法实现新一轮电改的初衷。作为全国两个国家级电力交易机构之一,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股份制改造仍在进行当中。
电力交易机构实施股份制改造是新一轮电改的重要举措。目前,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为代表的部分电力交易机构已是股份制公司。但是随着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截止时间逼近,仍有部分电力交易机构还未完成这一任务。
近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在深化改革十大举措中提到,尽快完成对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股份制改造。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各电力交易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截止时间是在今年12月底。
12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暂时不方便回应该事项。
股改截止时间临近
今年9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对外发布《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国家电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和各省(区、市)要按照多元制衡的原则,对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和各省(区、市)电力交易中心进行股份制改造,为市场主体搭建公开透明、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工作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而作为全国两个国家级电力交易机构之一,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股份制改造仍在进行当中。
12月25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国家电网深化改革的十大举措,其中提到,国家电网将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要求,在完成资产评估备案基础上,规范履行国有资产转让审批程序,尽快完成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官网显示,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由国家电网独家出资组建,于2016年3月1日正式挂牌运营,是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落地实施的重要标志。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当前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仍由国家电网100%持股。
资深电改观察人士展曙光分析,电力交易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牵涉到各方的利益。同时,除了是否进行股份制改造,在股份制改造中,电力交易机构各方持股比例的分配也非常重要,如果电网企业的持股比例依旧过大,仍无法实现新一轮电改的初衷。
保持电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
据《通知》介绍,8月28日,只有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和山西、湖北、重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8省(区、市)的电力交易中心为股份制公司,其他电力交易中心仍为电网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尚未实现电力交易机构的相对独立和规范运行。“电力交易机构应体现多方代表性,股东应来自各类交易主体”,《通知》指出,非电网企业资本股比应不低于20%,鼓励按照非电网企业资本占股50%左右,完善股权结构。
展曙光认为,电力交易机构的相对独立和规范运行是新一轮电改文件的要求,但目前众多电力交易机构仍未达到。他表示,股东来自各类交易主体,是体现电力交易相对独立的一个重要标志。
而作为另一个国家级的电力交易机构,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早已是股份制企业。据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介绍,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于2016年3月1日挂牌成立,2016年5月11日完成工商注册正式开业。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是按照多家单位参股的公司制模式组建,其注册资金3000万元,其中南方电网持股66.7%,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3%;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