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对湖州长广配售电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增量配电业务申请作出准予许可决定,这标志着浙江省增量配电改革迈出实质性一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相关试点项目增量配电网建设发展规划后,浙江能源监管办主动与项目业主单位进行联系,指导企业填报《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供电类—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售电公司用)》,并采取特事特办的态度第一时间对填报材料进行了审核,仅用4个工作日即完成了受理、审查、决定整个许可流程。
首批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湖州长广配售电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是全省首批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增量配电公司。
目前,舟山洋北配售电有限公司也已提交了增量配电业务许可申请材料,正在审核过程中。
浙江省首批增量配电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必将提升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改革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助力电力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