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作为促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进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高效智能的电力系统,提高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及运行效率的长效机制,将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发挥重要作用。
《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首次提出,解决消纳问题是新能源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并明确优化调整风电开发布局,按照集中开发与分散开发并举、就近消纳为主的原则发展风电。在此基础上,首倡“加强调峰能力建设,提升系统灵活性”,并将其作为规划十八项重点任务之一。
就此韩小琪认为,对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提升,近期(2017-2020年)应着眼于存量资产;中期(2020-2030年)应着眼于电源结构优化,人力推动需求侧响应;远期(2030-2050年)可再生能源将重塑能源系统,电、热、气之间的互转互济成为系统调节能力的主要来源,储能大规模应用,日调节、月调节和年调节的储能设施将实现有机结合。
“电源侧:大力优化我国电源结构,提升气电和抽蓄等灵活性电源比重。对存量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提升机组灵活调节能力。通过对存量纯凝机组进行系统性改造、对热电机组进行热电解改造,可以基本具备解决弃风和弃光问题的电源调节能力。2020年前北方火电灵活性改造规模的需求为2.2亿千瓦,热电改造规模1.33亿千瓦,纯凝机组改造规模0.86亿千瓦。预计到2030年前,我国灵活性电源装机规模达到8亿干瓦以上。”
“电网侧:改进调度机制,释放输电通道跨省区电力调剂潜力,进一步增加跨区电力流规模。我国各区域电网内部具有一定互补和互济的能力,随着跨区输电通道的建设,跨区域之间的电力调节能力也逐年增加。必须打破省间壁垒,优化和改善调度运行机制,以更好地实现各地区灵活性资源的调剂补缺。”
“电网侧能源供给和消费的地域不平衡的继续扩大,需要进一步发挥热、电、气输送功能性互补,平衡能源供给和消费。西部地区部分富余可再生能源可制气,输送到东部地区。”
“负荷侧:大力推动需求侧响应发展,在西部和北部地区探索高耗能负荷需求侧响应技术。我国高耗能负荷主要分布在西部和北部地区,与风电和光伏开发布局高度重合,且高耗能负荷电价敏感性高。部分高耗能负荷如电解铝、铁合金、多晶硅等经过改造后,可以具备一定灵活运行的能力。”
“到2030年,预计在快速发展情景下,分布式光伏规模达到2.5亿千瓦;同时电动汽车普及率提高,储能价格逐步下降,用电终端储能设施规模化接入。负荷侧提供的灵活性,将是消纳大规模分布式光伏的主要手段。”
“负荷侧制热、制气和电动汽车等灵活性负荷将逐步在非化石能源消纳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且负荷侧可再生能源季节性波动与日内波动一样显著,需要储电、储气和储热等多类储能设施实现有机结合,根据成本和效率优化利用:负荷侧储电和储热用于应对日波动,有库容水电应对跨日、周、月波动,储气用以应对季节性波动。”
韩小琪就此认为,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和储能的电力市场随着可再生能源规模的进一步增加,电力市场运行也将发生根本性变化。
“一方面消费侧将在定价中发挥更大作用;另一方面分布式发电、电动汽车大量接入,参与市场的主体大幅度增加。需要建立更为多样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释放海量用电和发电终端的灵活性,在集中式电力市场的基础上,构建适应新型系统的点对点交易机制。”
“届时电源侧化石能源机组将由支撑性电源转变为应急性电源,网络侧电力网络、热力网络和输气网络高度耦合,用户侧多能源互转互济,多类储能设施也将有机结合。”
“而且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波动性可再生能源的增多,火电机组也将逐步由提供电力、电量的主体性电源,向提供可靠电力、调峰调频能力的基础性电源转变。”
韩小琪表示,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依托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建设“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监测预警平台”,平台定位为公益性、开放式、专业化的信息平台,结合“源-网-荷”消纳条件,评估消纳状况,研判消纳和发展前景,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和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他说:“增强系统灵活性是中国电力发展大势所趋,推进电源调节能力提升已经刻不容缓、时不我待。对于发电企业而言,做好技术和经验储备,有利于在未来的电力市场中体现出更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