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省财政厅获悉,2018年,江苏省级财政全面落实国家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和财政部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持续做好省级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近90亿元。
江苏全面落实财政部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停征排污费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江苏积极落实国家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停征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持续做好省级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取消直接面向企业的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省立项的法定培训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提高“运政苏通卡”货运车辆通行费优惠幅度,落实中欧班列通行费优惠政策,继续实施船舶过闸费优惠政策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开展全省清理口岸收费工作,紧紧围绕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自纠、公示目录清单、组织专项督查,各项工作积极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