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区经信委获悉,今年下半年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申报从6月1日起,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可按月进行申报。此前规定按季度申报,调整后将更为方便企业。
据了解,从6月1日起,计划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可按月进行申报,且今年下半年电力直接交易将继续采用价差传导方式执行,供电公司应根据目录电度电价、输配电价、发电企业让利空间分别折算成对应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的结算电价。
此外,本次电力直接交易的申报程序也作出了相应调整,具体流程为:电力用户每月5日前,新申请准入的电力用户向所在地区县经济信息委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区县经济信息委会同区县相关部门对新申请准入的电力用户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同时组织区县供电公司核实新申请准入的电力用户是否属于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并在“信用中国(重庆)”官网上核实是否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和“环保领域严重失信生产者”名单。区县经济信息委根据审核结果出具初步准入名单,并将审核后的材料一并反馈给新申请准入电力用户。新申请准入电力用户登陆重庆电力交易平台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区县经济信息委出具的初步准入名单及“信用中国(重庆)”查询结果(均为电子版),完成账号注册。此外,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则直接向重庆电力交易中心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