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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百亿级企业成长行动计划:通过扩大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规模 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2019-08-19 14:32:40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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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了《黑龙江省百亿级企业成长行动计划等7个文件的通知》,其中在《黑龙江省百亿级企业成长行动计划》中称,通过扩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了《黑龙江省百亿级企业成长行动计划等7个文件的通知》,其中在《黑龙江省百亿级企业成长行动计划》中称,通过扩大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规模、推广铁路物流总包、鼓励直接融资等有效措施,切实降低企业用电、物流、融资成本。
 
详情如下: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百亿级企业成长行动计划等7个文件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9〕39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黑龙江省百亿级企业成长行动计划》《黑龙江省千亿级产业培育行动计划》《黑龙江省产业园区培育提升行动计划》《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开发及精深加工万亿级产业集群建设行动计划》《黑龙江省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万亿级产业集群建设行动计划》《黑龙江省“百千万”工程科技重大专项支撑行动计划》《黑龙江省“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建设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7月16日
 
黑龙江省百亿级企业成长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决定,着力在“强企业”上解放思想,按照“坚持企业主体、政府科学引导,分类梯次培育、实现滚动发展”原则,以“四个一批”为路径,建立百亿级企业项目库,有目标、有思路、有重点、有措施地推动百亿级企业成长,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市场竞争力,让企业登前台、唱主角、挑大梁,打造工业强省的主体力量,筑牢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四梁八柱”。
 
二、主要目标
 
实施百亿级企业成长行动计划,推动200户左右工业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逐步形成规模梯度合理、行业分布优化、经营管理科学、竞争优势明显、发展前景广阔的百亿级企业发展态势。到2025年末,争取实现营业收入100亿级以上企业达到50户,10亿—100亿级企业达到150户。
 
三、重点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和省政府“六抓”措施,重点通过巩固提升稳定一批、扶持培育壮大一批、项目建设拉动一批、招商引强新上一批“四个一批”路径,优化存量、引进增量、壮大总量,全力培育打造一批百亿级龙头企业,为工业强省提供主体支撑。
 
(一)巩固提升现有百亿级企业。重点推动大庆油田、大庆沃尔沃、哈石化、龙煤矿业、中国一重等现有营业收入超百亿级企业稳步发展壮大。一是找准企业发展路径。引导企业围绕全省15个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瞄准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科学规划发展目标和路径,加大资源、要素和政策协同力度,巩固提升龙头企业对工业增长的支撑地位。突出企业核心主业,找准优势定位,以资源精深加工为重点,加快新产品研发,提升产品附加值,进一步做大企业规模。二是加快技改升级步伐。对接国家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实施技改专项行动,落实综合奖补政策,健全服务体系,分类推进技改升级。围绕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以“四基、四新、三品”为重点,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设计制造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围绕实施千企技术改造行动,将千亿级技术改造投资重点向百亿级企业倾斜。三是加快完善产业链条。注重利用技术创新和规模效应形成新的竞争优势,重点围绕企业主导产业和核心产品,推进实施延链补链强链工程,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安排资金链,加快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引进培育壮大配套企业,巩固完整的上下游全产业链,促进企业集群式发展。
 
(二)扶持壮大潜力百亿级企业。按照细分层次、突出重点、全面提升的总体思路,推动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企业加快成长,进一步培育壮大全省百亿级企业整体规模。一是实施100亿级企业培育行动。盯住规模在50亿—100亿级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推动,通过强化政策引导扶持、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做大做强核心主业、拓展经营领域、大力开拓市场等措施,加快企业向百亿级迈进。围绕规模在10亿—50亿级之间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推动,通过技术改造升级、经营管理模式创新、引导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帮助企业降成本等措施,促进企业加快成长,为持续扩大百亿级企业数量规模积蓄后劲。二是实施10亿级企业培育行动。全面系统梳理规模在10亿元以下成长性好的重点企业,按照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和所有制形式等实际情况,综合采取与大企业合作配套、产业链延伸、核心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升级、专精特新发展等措施,增强企业活力、激发内生动力、挖掘发展潜力,推动企业快速成长壮大,形成一大批10亿级以上企业,为百亿级企业储备新生力量。
 
(三)在建项目生成百亿级企业。重点推动一批可生成百亿级企业的在建大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尽早完成投资、建成投产,形成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一是科技成果转化上项目。实施“科技成果落地工程”,充分利用我省现有80所高校、724家科研院所,平均每年1500多项科技成果基础条件,建立有效的“政产学研用”对接机制,通过知识产权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推动哈工大、哈工程、703所、哈尔滨焊接研究所、49所、玻璃钢研究院等院所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新产品、新项目、新企业。二是资源精深加工上项目。围绕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产品附加值,科学整合省内优势特色资源和生产加工企业,新上扩建一批资源精深加工项目。加大对俄罗斯电力、木材、矿产等资源合作开发力度,引进战略投资者投资建设一批精深加工项目。编制千亿级产业发展规划,延长农副产品深加工、木材深加工、石油化工、煤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加工、石墨深加工等产业链条,新上一批产业链大项目。
 
(四)招商联强引入百亿级企业。瞄准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引入一批百亿级企业。通过新建、重组、混改和发展总部经济等方式,依托我省优势吸引一批可生成百亿级企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为全省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一是建档立卡确定招商目标。全面梳理和分类研究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综合情况,以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1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强为重点招商目标,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发达地区为重点招商区域,对标我省有供给优势、国内市场有需求空间的优势领域确定招商对象,逐户企业建立招商引资台账和档案。二是建立机制丰富招商方式。统筹谋划、深入研究,制定招商引资方案,加快建立“部门+企业”“专班+园区”“目标+考核”的招商引资新机制。根据招商引资目标企业特点和实际情况“一企一策”,灵活运用委托招商、代理招商、专业招商、联合招商以及“小分队”招商、“敲门式”招商等各种“专而精”市场化招商方式开展切实有效的专业化精准招商。三是依托重点拓展招商渠道。依托哈大齐牡绥产业支撑带、哈尔滨新区总体建设规划和发展方向,抢抓“一带一路”建设、龙广对口合作等有利机遇,进一步完善“亚布力论坛”“央企合作”“民企龙江行”“中俄博览会”“龙港交流合作”等招商引资推介平台,积极主动对接、开展合作洽谈,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招商联强。
 
(五)兼并重组打造百亿级企业。推动企业体制改制和兼并重组,打造一批百亿级企业。鼓励重点企业拓展领域和同业整合,实施体制机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导推进兼并重组,加快企业发展做大做强,为全省经济增长激发新活力。一是鼓励跨领域兼并重组。鼓励有条件的块状经济龙头企业围绕完善分工协作体系,通过纵向全产业链、横向关联配套纵横两个途径,采取合作收购、参股控股、联合经营等方式,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形式等开展兼并重组,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形成大规模全领域的企业集团。二是推动同行业整合重组。科学规划引领、配套政策跟进,在系统梳理省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同行业分散经营企业基础上,积极协调对接,采取针对措施,重点鼓励和支持益海嘉里、象屿、华电、国投等省内分散经营企业,围绕完善企业构架、提高产业集中度开展兼并重组,成立控股集团公司,整合渠道优势资源,加快企业做强做大。三是提升完善融资配套服务。制定融资服务专项措施,建立健全兼并重组过程中的融资配套服务体,推动金融机构对兼并重组企业实行综合授信,允许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债、并购债券等方式筹集兼并重组资金,鼓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参与企业兼并重组。
 
(六)总部经济培育百亿级企业。通过发展总部经济,培育一批百亿级企业。制定政策措施鼓励本土企业集团总部长留我省,创造优惠条件吸引省外企业集团总部入驻我省,完善服务体系支持企业集团化发展形成本土总部经济。一是留住现有企业集团总部。全面调查和梳理总部在省内、主体业务在省外的现有企业集团总部,为每户企业集团总部制定推进方案,主动对接开展洽谈,为企业宣传和讲解我省发展优势,通过给予营商环境、商事制度、财政支持、人才保障、科技支撑、金融服务等优惠政策,逐步引导企业集团将报表、税收留在我省。二是引入外埠企业集团总部。完善和出台发展总部经济专项政策,推进企业总部园区化发展,加强土地、楼宇、道路、水电、供暖、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金、人才、信息、技术等综合服务支撑平台,创造商事、财税、物流、仓储、安保等优惠便利条件,筑巢引凤,争取引入一批外埠企业集团将总部设在我省,发展我省总部经济。三是培育本地企业集团总部。加强对本地优势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和区域布局的指导,定期发布产业投资指引,围绕我省装备、食品、医药、电子信息等优势领域,以综合大型企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主板上市企业为重点,进行重点培育、引导和支持,鼓励企业对外收购、投资和产业布局,逐步成长形成跨国、跨区域企业集团。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成立百亿级企业培育专班,协调中省直有关单位和市(地)统筹推进巩固提升、扶持壮大、项目投资、招商联强、兼并重组、总部经济等专项重点任务。各市(地)相应建立百亿级企业培育工作专门领导机构,形成省、市联动体系、协同高效、形成合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见效。
 
(二)强化政策引导扶持。梳理完善和积极落实国家及我省各类有关企业扶持政策,引导企业用好用足政策。针对成长性好、带动作用突出的骨干龙头企业,研究形成专项政策。重点落实国家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降低社保费等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通过贴息、奖补、投资补助、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兑现落实工作,让政策真正惠及企业。
 
(三)强化协调服务保障。加强要素保障,通过扩大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规模、推广铁路物流总包、鼓励直接融资等有效措施,切实降低企业用电、物流、融资成本。坚持走访调研,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根据企业需求提供精准服务,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我帮办”工作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强化专项目标考核。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建立百亿级企业培育工作报表和台账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目标完成情况,做好运行分析和情况总结。建立责任制目标考核制度,将百亿级企业培育纳入市(地)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和目标完成情况。加强宣传引导,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地)和成长势头强劲的企业典型予以宣传和表彰。
 
附件:1.重点培育百亿级企业名单
 
2.重点培育“倍增”企业名单
 
黑龙江省千亿级产业培育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决定,着眼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对接国家战略和产业安全,强化要素、资源和政策供给,以千亿级规模为目标,培育壮大一批重点产业。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石油及石油化工、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汽车及零部件、有色金属、生物医药、玉米加工、煤及煤化工、石墨及深加工、钢铁、屠宰及肉类加工、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力装备、乳制品、水稻加工、交通运输装备等一批重点产业规模达到千亿级,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发展质量显著提升,骨干企业对产业支撑与带动作用显著提升,产业集中度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围绕产业集聚、产业链延伸、产业协同配套、区域品牌建设和要素服务高效配置,通过“五个推动”加快培育千亿级产业。
 
(一)推动产业集聚。以产业地图为指南,以招商引资为抓手,以产业园区为载体,推动重点招商企业和项目与产业地图精准匹配、快速落地到专业化园区,加速形成产业集聚。一是制定发布黑龙江省产业地图。系统梳理全省产业发展现状,研判产业发展趋势,统筹产业基础、资源环境、区位条件,明确产业定位和空间布局,绘制黑龙江省产业地图。引导资源要素、科技创新和政策向重点培育的千亿级产业聚焦。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向,促进企业和项目向“一区两带多基地”的节点城市和骨干园区集聚。二是加强招商引资。结合我省产业地图和资源地图,坚持“招大引强”,按照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协作配套分类梳理,将支撑千亿级产业发展的企业和项目细化为招商引资清单,通过精准招商、高效招商,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业和大项目好项目在我省落地,推动千亿级产业集聚加速形成。灵活运用委托招商、代理招商、专业招商、联合招商以及“小分队”招商、“敲门式”招商等各种“专而精”市场化招商方式,强化“专班+园区”的招商引资机制,落实招商引资“一口进”“分口落”,做好招商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跟踪服务。三是提升产业园区承载功能。聚焦千亿级产业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强产业园区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提高服务企业能力,打造千亿级产业承接载体,实现资源集约、产业集聚。发挥产业园区的生产要素和资本聚集作用,形成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创新经济和网络经济,为千亿级产业和百亿级企业提供成长空间。集中力量推动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利民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大庆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重点产业园区政策上水平,确保项目能落地、企业能扎堆、要素能集聚、产业链能延伸。
 
(二)推动产业链延伸。围绕石油及石油化工、有色金属、生物医药、玉米加工、煤及煤化工、石墨及深加工、钢铁、屠宰及肉类加工、乳制品、水稻加工等以流程型制造为主的资源型产业,着力推动产业链延伸和扩展。一是完善产业链条。锁定链上目标企业进行强链、补链、延链、建链,推动资源型产业向下游延伸。针对亟需建链、补链的产业领域,注重引进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大项目;支持企业围绕资源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应用新领域。针对亟需延链的产业领域,注重引进产业关联度大的上下游企业和项目;支持本地企业围绕链上龙头企业开展技术与需求对接,提升资源精深加工水平,促进产业链向价值链高端跃升。针对需要强链的领域,注重加强与国内外发达地区在关键技术、创新资源、专业人才等方面的对接,重点引进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和研发机构落地;支持本地科研机构与链上重点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二是优化整合产业链。支持产业链纵向整合,引导石墨及深加工、乳制品等重点产业的链上龙头企业,构建区域内的产业链上下游高效协同体系,构筑通畅、稳定和完整的产业链条。支持产业链横向整合,统筹链上同类型企业的区域布局,引导生物医药、钢铁、有色金属等产业的链上关键环节主导企业,对同类型企业通过存量合作、股权并购、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进行整合,提高企业的集中度,增强对细分市场的控制力。
 
(三)推动产业协同配套。围绕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汽车及零部件、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力装备、交通运输装备等以离散型制造为主的创新驱动型产业,着力加强企业间协作,推动形成较为完备的“龙头+配套”产业生态。一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哈电、一重、中车齐车、沃尔沃等现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管理优化和业态拓展,加快产品更新迭代、提高生产效率、管控生产成本、强化企业运营智能决策、提升市场份额。支持龙头企业建设配套产业园,与中小企业建立稳定协作关系,提升协同协作能力。鼓励企业间通过强强联合、战略收购、并购重组等手段,优化存量、扩大增量,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围绕大项目投产和潜力型、创新型企业成长,突出投资回报、科技创新能力、研发投入比重、专利技术或新产品产出等指标,培育一批龙头企业。二是巩固提升配套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发挥带动作用,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配套企业构建设计、生产与供应链资源有效组织的协同制造体系,实现高效、高质协作。推动工业互联网设备和系统在中小企业的普及应用,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基础能力。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开展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改造升级,加快研发设计、生产管理和运营优化的云端化。鼓励开展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规模定制、智能化生产、远程运维服务等工业互联网+制造业融合新模式应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制造能力、服务能力。强化大中小企业产业协同配套对接,支持中小企业围绕产业龙头企业的配套需求和供应链体系需求开展专项对接。支持有潜力的企业向“隐形冠军”方向发展。
 
(四)推动区域品牌建设。围绕重点培育的千亿级产业的骨干企业和拳头产品,通过增品牌、提品质、创品牌,扩大产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一是大力实施龙江品牌战略。引进和扶持一批高质量的品牌培育和专业运营服务机构,参与品牌培育创建、市场推广和品牌化管理服务。引导企业制定品牌培育计划,建设品牌文化。组织开展品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品牌培育意识和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围绕重点培育壮大的千亿级产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黑龙江品牌,培育一批省级“质量标杆”和品牌培育试点企业,新增一批黑龙江省品牌产品。二是加强质量标准建设。在优势产业领域,鼓励企业制定并执行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动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三是加快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全省区域品牌评价标准体系和品牌服务体系。开展质量标杆区域示范活动,推广和普及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开展六西格玛管理、6S、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质量管理活动。强化质量在线监测控制和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引进和培育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提升质量管理、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五)推动要素服务高效配置。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加强政府和企业的联动,促进各类要素向重点培育的千亿级产业高效配置。一是引导产业要素聚焦。省、市政策围绕产业集中赋能,引导土地、用能、资本等产业发展要素向重点区域集聚,加快构建集产业链、创新链等为一体的产业要素体系。鼓励投融资机构为重点产业提供精准投融资服务。支持大企业以股权投资、股权质押融资等形式向中小企业提供专业金融服务。二是加快完善供应物流体系。推动企业应用精益供应链等管理技术,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鼓励相关企业向供应链上游拓展协同研发、众包设计、解决方案等专业服务,向供应链下游延伸远程诊断、维护检修、仓储物流、融资租赁、消费信贷等增值服务,发展基于供应链的生产性服务业。引导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大力培育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三是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创建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创新中心,进一步完善中试孵化、测试验证、产业支撑服务等功能。引导组建重点产业联盟,推动技术研发、标准化、试点示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企业深入合作。鼓励大企业联合科研机构建设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向中小企业开放。引导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商检报关等一体化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保障。发挥黑龙江省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专班的作用,建立省领导负责重点产业、联系重点企业制度。组建产业推进组,负责组织推进千亿级产业培育工作。分市(地)制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推动产业有序发展、错位竞争。
 
(二)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对重点培育的千亿级产业分别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具体任务和路径,以企业、项目、园区等为支撑,将千亿级产业培育落实落靠。系统梳理千亿级产业的产业链条,在产业发展规划中通过产业链图谱,明确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关键技术和创新资源的区域布局,引导产业链上下游密切关联,促进区域产业协调有序发展。
 
(三)加强财税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根据重点培育的千亿级产业发展情况,加大财政资金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依托我省产业投资集团,放大政策性产业发展基金和担保的作用,加速产业规模化和集聚化。
 
附件:省领导联系千亿级产业分工表
 
黑龙江省产业园区培育提升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决定,坚持以园区建设为依托,以产业集聚为根本,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促进产业园区向产业规模化、集约化、集群化方向发展,加快培育产业特色突出、创业环境优、创新能力强的百亿、千亿级产业园区。
 
二、主要目标
 
大力培育百亿级产业园区。到2025年全省主营业务收入达到百亿级产业园区52个,占全省产业园区总数的49%,主营业务收入约9489亿元,占全省产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的48%。大力提升千亿级产业园区。到2025年全省主营业务收入达到千亿级产业园区5个,占全省产业园区总数的4.7%,主营业务收入约8390亿元,占全省产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的43%。到2025年,全省百亿级、千亿级产业园区合计达到57个,占全省产业园区总数的56%,主营业务收入合计约17879亿元,占全省产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的91%。通过实施产业园区培育提升行动计划,全省产业园区经济总量明显增加,主导产业更加突出,体制机制更加灵活,对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项目支撑发展。狠抓项目洽谈、签约、落地、建设,以大规模、高质量的项目建设,为产业园区稳定发展注入新动能。
 
1.建立“专班+园区”“目标+考核”招商引资新机制。按照产业、创新、招商、园区建设四位一体的要求,建立“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绩效考核”的招商引资队伍。实行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2.狠抓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大力实施定向招商、产业链招商、委托招商。到2025年,列入培育百亿级计划的产业园区至少要引进3-5个投资超20亿元、列入培育千亿级计划的产业园区至少要引进2-3个投资超50亿元的产业项目。
 
3.强化重大项目储备。各产业园区要建立健全储备项目库、招商(签约、落地)项目库和招商目标客户资源库,形成项目策划储备、招商洽谈、签约落地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各产业园区要谋划储备1-3个产业集群项目包和若干个PPP项目。
 
4.突出全程跟踪服务。对重大项目签约、注册、开工、投产、运营全程实行专人负责制、领办代办制,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各产业园区每年招商储备项目签约转化率达到50%以上、主导产业项目签约数量占总签约数量的30%以上、当年签约当年开工项目比率达到30%以上。
 
(二)强化产业集聚发展。按照空间上集聚、业态上集群的要求,加快建链、强链、补链的步伐,进一步提升产业园区的产业集聚度,打造一批在全国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业品牌。
 
1.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针对绿色食品、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化工、汽车、传统能源等重点产业,突出产业的纵向延伸和横向集聚,制定完善本产业园区“产业招商地图”“产业招商图谱”“产业招商指引”,着力引进带动能力强的龙头型、基地型、补链型项目。
 
2.细化产业集群规划。按照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要求,制定本产业园区的产业集群发展规划。通过优化园区功能、完善产业链条、实施“腾笼换鸟”等方式,引导和推动相关产业向产业园区集中。
 
3.强化功能性平台建设。统筹利用省级项目资金,集中支持建设一批集政务服务、公共信息、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融资服务和物流配送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型服务平台。
 
4.建设专业特色产业园区。推行“产业园区+主题产业园”建设发展模式,围绕首位产业和主攻产业,以“区中园、园中园”等形式,在产业园区内建设和运营主题产业园。引入社会资本负责主题产业园的设计、投资、建设、招商、运营和维护。到2025年,鼓励列入培育百亿级计划的产业园区建设1-2个、列入培育千亿级计划的产业园区建设2-3个主题产业园。推动列入培育千亿级计划的产业园区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外国机构、企业、资本合作,建设运营国际合作园区。
 
(三)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产业升级为目标,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金相结合的创新体系,把产业园区打造成为创新活力最强的区域。
 
1.大力培育创新型产业。列入培育百亿级计划的产业园区要研究制定建设1-2个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的创新型产业集群规划,列入培育千亿级计划的产业园区要研究制定建设2-3个主营业务收入500亿元以上的创新型产业集群规划。
 
2.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研发后补助等政策措施,激发企业创新研发动能。通过投融资机构绩效奖励,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偿等,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与高新技术成果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推进产业园区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加速科技型企业的孵化培育,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以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依托全省产业园区联合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构建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的科技型企业成长体系,到2025年,全省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2000家以上。
 
(四)强化改革推动发展。坚持向改革开放要动力,以提高整体效能、方便企业办事为目标,着力破解制约产业园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1.深化“放管服”改革。各产业园区要优化营商环境,在“放管服”改革方面走在前列,依法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简化审批程序,下放省市级经济管理审批权限,实施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改革,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方式。列入培育百亿、千亿级计划的产业园区要按照程序开展符合其发展方向的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经验的复制,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贸易便利化等重点领域加大改革力度,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2.加大优化整合力度。落实《黑龙江省开发区优化整合实施方案》,按照“一县一区”要求,对同一区域内未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产业基地、工业示范基地、产业区等小而散的多个开发板块,要全面完成整合,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3.加快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产业园区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产业园区管委会机关中层及以下干部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全员聘任制、绩效工资制。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产业园区按市场化原则开展招商、企业入驻服务等,在制定业绩考核办法时可以将招商成果、服务成效等纳入考核激励。
 
4.加强法制保障。加快出台《黑龙江省开发区条例》,明确各级各类产业园区的法律地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权限等事项,为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五)强化绿色转型发展。全面推进产业园区智慧化、绿色化发展,进一步提升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管理水平。
 
1.全面推进智慧产业园区平台建设。到2025年,努力使产业园区及区内企业全部接入智慧产业园区平台,同时实现与政务服务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互联互通,切实做到一张网络管服务。
 
2.加快推进园区绿色升级。加大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力度,实施环境优化改造工程。列入培育千亿级计划的产业园区要力争创建一个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推进产业园区污水管网收集体系、固废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加快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联网,实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黑龙江省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专班下设百亿级、千亿级产业园区推进组,省商务厅负责推进组在百亿级、千亿级产业园区培育提升行动中的组织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和支持政策的落实。各市地政府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推进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推进百千亿级产业园区培育提升工作。
 
(二)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从全省产业园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中安排一定债券支持列入百千亿级产业园区培育提升计划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园区承载能力,促进产业项目落地。继续实施省级分享增量税收返还政策,安排产业园区所在市县,用于支持产业园区建设。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各类投融资公司积极面向百千亿级产业园区提供投融资服务,鼓励百千亿级产业园区设立产业园区投融资平台、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百千亿级产业园区综合运用股权、债权、产业投资基金和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工具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优先推荐百千亿级产业园区的企业到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
 
(四)加强对百千亿级产业园区建设的考核督导。建立百千亿级产业园区分类考核奖励机制,对产业园区绩效进行评估,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附件:1.列入提升千亿级计划产业园区情况表
 
2.列入培育百亿级计划产业园区情况表
 
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开发
 
及精深加工万亿级产业集群建设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决定,发挥矿产资源优势,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拉长育壮产业链,着力提升石油石化产业、煤电化产业、绿色矿产资源开发及精深加工产业规模和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将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开发和精深加工产业打造成为万亿级产业集群,为建设工业强省奠定坚实产业基础。
 
力争到2025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现新突破,精深加工实现跨越式发展,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相协调的格局基本形成。石油石化板块,“油头”供给基础化工原料规模显著扩大、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发展;煤电化板块,煤炭产量稳定增长,煤电、煤化发展步伐加快;绿色矿产资源及开发板块,优势矿产资源加快开发,精深加工规模化发展,形成16条上下游衔接紧密、供应链要素配置齐全、集聚程度高、特色优势鲜明的产业链,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开发及精深加工产业集群营业收入超过万亿元,成为全省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力量,为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产业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做大做强石油石化板块。坚持利用自产原油和俄罗斯油气并重,依托重点企业同步做大“油头”、做强“化尾”,扩链、强链、补链并举,建设国家重要的油气生产基地、石油化工生产基地。
 
1.推进建设“百年油田”。突出常规油精细勘探,加强致密油勘探,增加规模效益储量。控制长垣油田水驱产量递减,攻关推广聚驱后及三类油层高效开发技术,加快外围难采储量有效动用,提高油田精准开发水平。积极向页岩油气等领域进军,在松辽盆地开展相关试验,提高页岩油技术采收率,为建成大庆页岩油规模生产基地做好技术准备。力争2025年国内生产原油2500万吨。
 
2.扩大“油头”增加基础化工原料供给规模。加快大庆石化炼油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项目建设,2020年底前建成投产。推动阿穆尔—黑河边境油品储运和炼化综合体项目尽快开工。推动现有原油加工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少产成品油,增加化工原料产出,为发展“化尾”提供更多基础化工原料。继续争取国家增加中俄管道原油在我省加工量,支持我省企业扩大俄罗斯原油进口,配套建设大型石化项目。力争到2025年,全省新增基础化工原料500万吨左右,原油年加工量由目前的1930万吨增加到2580万吨以上,其中,加工俄油达到500万吨,力争达到750万吨以上。
 
3.做强“化尾”产业链。组织大庆、安达等地加强招商引资,引入战略投资者,切实抓好大庆石化项目新增基础化工原料下游加工项目建设,围绕黑河综合体等项目新增基础化工原料,谋划建设精深加工项目。重点发展4条石化产业链,推动基础化工原料向高端精细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延伸发展。乙烯产业链,建设吉化集团星云化工环氧乙烷、乙二醇项目,招商建设三元乙丙橡胶、α-烯烃等精细化工项目。丙烯产业链,建设吉化集团星云化工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项目和大庆昊庆化工丙烯腈、丙酮氰醇、甲基丙烯酸甲酯项目,招商建设碳纤维、聚合物基复合材料等精细化工项目。碳四产业链,建设大庆宏伟庆化醚后碳四深加工项目,招商建设聚异丁烯、甲基丙烯酸甲酯等精细化工项目。芳烃产业链,建设大连海润集团甲苯歧化、二甲苯异构化项目,招商建设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等精细化工项目。
 
4.深入实施“气化龙江”。支持大庆油田实施“以气补油”战略,立足松辽气田,加大天然气勘探,提交规模效益储量。积极发展深层气、稳定中浅层气和伴生气,努力在致密气开发上实现重大突破,力争2025年天然气产量达到70亿立方米。配合国家做好中俄远东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推动全省天然气管网、储气设施、城市管网项目建设,加快天然气在城镇燃气、工业燃料、交通运输、天然气发电及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领域的推广利用。
 
5.加快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项目承载能力。推进大庆兴化、林源、宏伟3个园区和安达开发区万宝山、高新化工新材料2个区块建设,高标准完善化工园区规划。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化尾”项目承载和集聚能力。推动各园区开展“隔墙供应”招商,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完善石油化工供应链体系,园区产业实现上下游吃配、循环互补、集群式发展。提高安全和环保门槛,杜绝存在安全、环保隐患的企业入驻园区。
 
(二)创新发展煤电化板块。巩固提升煤炭生产能力,优化资源配置,激活煤电煤化存量资源,谋划建设煤电煤化项目,建设绿色现代煤电化基地,推动煤城发展转型。
 
1.巩固提升煤炭开采能力。加强煤炭资源勘探勘查,以双鸭山—虎林、七台河、鸡西、鹤岗四大煤炭开采区深部及外围区域为重点,加大勘查力度,增强煤炭开发资源保障。加快煤炭结构优化升级,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改造,盘活一批符合条件中小型煤矿。积极发展先进产能,利用国家产能置换政策,加快集约、高效、安全现代化煤矿建设,重点建设鹤岗鸟山煤矿、宝清朝阳露天煤矿等6个在建项目,谋划建设鸡西合作立井、双鸭山东辉、七台河宝泰隆马场、孙吴四季屯等项目,力争到2025年,煤炭产量由6198万吨提高到7000万吨。
 
2.清洁高效发展煤电转化。充分发挥现有装机效益,加快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优化新增电源布局,推广应用清洁高效燃煤技术,发展清洁高效煤电。建设清洁高效坑口电站,推动神华宝清2×60万千瓦机组2019年底前建成投产,积极谋划神华宝清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项目。坚持以热定电,发展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鼓励工业园区集中规划用热用汽项目、公用热电联产机组,推进列入国家规划的热电联产项目尽快开工,加快燃料乙醇等粮食精深加工项目园区配套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3.培育壮大煤化工产业。优化煤炭资源配置,探索煤炭开采企业与煤化工企业合作的有效途径,谋划建设大型现代化煤化工项目,延伸发展煤化工精深加工产业链。支持双鸭山、鹤岗等有条件的地区,加强与央企和大型民企对接,招商引入煤化工领军企业,争取利用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第三代甲醇制烯烃等先进技术,谋划建设60万吨煤制烯烃项目,延伸发展烯烃下游产品生产,实现现代煤化工项目建设的突破。加强与中海油集团合作,推动鹤岗华鹤公司建设乙二醇、复合肥等项目,做大煤制化肥产业链。推动龙煤天泰10万吨煤制芳烃项目尽快建成投产,打造煤制芳烃产业链。加快建设神华宝清20万吨腐殖酸、褐煤蜡项目,配套发展复合肥、蜡制品等下游产品生产,打造腐殖酸、褐煤蜡产业链。推动鸡西市、鹤岗市、七台河市等地激活焦化存量资源,有序建设焦化项目,整合炼焦副产品延伸发展精深加工,建设煤焦油深加工、焦炉煤气制LNG、焦炭气化制甲醇等项目,发展煤焦产业链。
 
4.建设重点煤化工园区。完善鹤岗市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规划,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煤化工产业集聚,打造现代煤化工示范园区。推动双鸭山市依托宝清县朝阳煤矿、双河镇煤矿资源优势,统筹规划,完善基础设施,落实要素条件,以煤炭开采、煤电转化、煤化工、石墨和铝材料生产为重点,建设煤电化材产业园。
 
(三)积极拓展绿色矿产资源开采和精深加工板块。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创新优化资源配置机制,加快建设一批“探采加”一体化大项目,建设绿色矿山,延长产业链条,提高资源省内加工转化率,实现绿色矿产资源开采和精深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1.加强地质勘查工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有序推进基础地质调查、异常查证和深度勘查工作,对以往地质资料进行二次开发,分类推进地质勘查三年专项行动找矿成果,将具备条件的设立探矿权,增加矿产资源后备储量。构建多元投资找矿格局,加快1203个既有探矿权勘探,尽快实现探转采,为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建设提供资源基础。突出抓好铜、钼、铁、铅锌、金、银、煤炭等重要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工作,加快推进林口西北楞石墨矿等重大找矿成果的转化利用,支持做好多宝山铜矿、羊鼻子铁矿等老矿山深部及外围勘查开发工作。
 
2.做强做大石墨产业链。发挥我省石墨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着力在行业领军企业招引、关键技术研发、重大项目建设、应用产品制造推广上实现重大突破,把我省打造成为全国领先的石墨产业生产研发基地。壮大储能、密封散热、超硬、石墨烯、特种、耐火和尾矿综合利用等产业链,配套发展供应链和服务链,重点打造哈尔滨高端产品研发及制造中心,鸡西、鹤岗石墨生产加工基地,牡丹江、七台河、双鸭山石墨特色产业聚集区,使石墨产业成为集石墨采选、精深加工、下游制品及科研开发于一体的千亿级产业。
 
3.壮大钢铁产业链。编制完成《全省钢铁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钢铁产业布局、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为全省钢铁产业发展提供引领。依托建龙集团,坚持专业化、规模化、差异化的发展方向,建设伊春建筑用钢生产基地、双鸭山无缝钢管生产基地、富拉尔基特钢生产基地、阿城带钢生产园区,配套发展压延制品精深加工、废钢资源回收利用、焦炭化工、余热利用、商贸物流、研发服务等新业态,做大钢铁产业,实现千万吨规模、千亿元产值的“双千”目标。
 
4.培育壮大铜产业链。以黑河、齐齐哈尔为重点,加快多宝山铜矿、陆玖铜矿建设,尽快启动铜山铜矿建设,推进紫金矿业集团齐齐哈尔15万吨铜冶炼厂尽快投产,填补我省电解铜生产空白。围绕铜材下游制品谋划深加工项目,逐步发展铜高精板带、高效热交换铜及铜合金管材、方矩形等特种异型铜及铜合金管材、铜合金棒材等高端材料及部件,打造铜选矿—铜冶炼—铜加工产业链。
 
5.培育发展钼产业链。发挥钼矿资源优势,推进伊春鹿鸣稳产达产,谋划建设大兴安岭岔路口特大型钼矿。谋划建设大型钼精深加工项目,延伸发展氧化钼、钼金属喷涂材制品、钼酸铵等精深加工产业链,建设全国重要的钼精深加工产业基地。
 
6.发展煤电铝产业链。利用我省煤炭资源和铝加工产业基础,吸引中铝集团等行业领军企业,合作谋划建设50万吨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建设龙江(国际)铝镁产业园,加快大庆豫港龙泉等深加工项目,壮大铝加工产业链。
 
7.培育发展特色矿产产业链。科学统筹资源,推动各类矿产品精深加工产业,依托黑河、大兴安岭等地金矿资源,建设贵金属矿产开发产业。依托五大连池矿泉水、克东县弱碱水、绥化富硒水、大小兴安岭含锶水等优质矿泉水,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建成国家重要的高端矿泉水生产基地。依托依安高岭土资源和龙江、讷河陶瓷生产辅料资源,发展陶瓷产业。
 
三、保障措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科技创新,形成推动产业集群建设的工作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层面成立推进工作专班,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地)政府(行署)和省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任成员,全面部署推进矿产开发和精深加工产业发展。各地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行三级联动,落实落靠各地政府推进产业集群建设的主体责任。
 
(二)推动项目谋划生成落地。加强矿产资源精深加工项目谋划工作,从产业链延伸、生产要素供给配套、优化资源配置、与矿业龙头企业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路径,谋划生成产业项目。建立省级矿产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项目储备库,将各地谋划的亿元以上项目入库,实施动态管理。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审批核准、用地审批、环境评价、安全生产等前期手续办理上提供便利服务,在融资贷款、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全省“百大项目”,从省级层面集中推进。各地要建立从项目谋划到投产达效的全生命周期推进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推动产业项目增量提质。
 
(三)开展专项招商引资行动。创新招商理念和方式方法,各地要制定招商台账,实施委托招商、代理招商、专业招商、联合招商,采取“专班+园区”“目标+考核”的招商机制,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加强与重点地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对接,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者,严把环保安全关,加快集聚建设一批石化、煤化、矿产重大产业项目。
 
(四)加强要素保障。通过按照规定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清理盘活闲置土地、年度用地计划倾斜等途径,增加项目建设土地供给。通过输配电价改革、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支持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指导企业合理选择基本电价计费方式等多种措施,降低综合用电成本。加强供水设施建设,增加供水能力,努力降低供水价格。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降低担保费用,支持企业融资。鼓励企业多元化融资,对成功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等直接融资工具的企业,按相关政策予以补贴。充分利用现有专项资金和各类产业基金,加大对矿产项目建设支持。积极向上争取国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时给予倾斜。
 
(五)增强创新能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开发技术创新能力,力争在重大关键技术创新上实现突破。加强创新平台建设,谋划建设国家级黑龙江石墨新材料实验室,推动国家陆相砂岩老油田持续开采研发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省石油装备工程中心、省气体采油工程中心、宝泰隆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建设,鼓励黑龙江省乐新石墨烯研究院、浩市公司中乌碳晶体重点联合实验室、奥宇集团高导热石墨材料院士工作站等企业科研机构增强创新能力。鼓励发展行业联盟,组织科研机构和上下游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围绕矿产资源开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技术攻关。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搭建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畅通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渠道。鼓励各地政府和相关企业建立专业孵化器,组织梳理三大板块领域科研成果,落实各类支持补助资金政策,推动成果孵化转化,加快形成新的市场主体和新的产业项目。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我省“头雁”行动方案,结合各类高水平创新平台研究方向和矿产资源企业发展需求,培养、稳定、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团队,形成梯次人才队伍,对企业创新发展急需并满足相关政策标准的企业人员、高技能人才,落实各项引才激励政策,给予相关奖金资助奖励,创造安心、安身、安业的人才环境。强化职业教育培训,打造高素质产业技术工人队伍。
 
(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运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施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深入优化行政流程,建立绿色审批和绿色服务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和效能。全面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查处问责力度,形成有利于企业长成、项目落地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
 
附件:1.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开发及精深加工万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图谱
 
2.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开发及精深加工万亿级产业集群建设行动计划项目表
 
黑龙江省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
 
万亿级产业集群建设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决定,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实施“十百千”培育计划,打造万亿级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深度融合,为黑龙江现代农业率先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截至2018年底,全省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规模达到5200亿元,其中规模化原料基地产值200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2800亿元、上下游服务业营业收入400亿元。到2020年,全省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规模达到6250亿元,年均增速9.6%,其中规模化原料基地产值2350亿元,年均增速8%;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3400亿元,年均增速10%;上下游服务业营业收入500亿元,年均增速12%。到2022年,全省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规模达到7550亿元,年均增速9.9%,其中规模化原料基地产值2750亿元,年均增速8%;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4200亿元,年均增速11%;上下游服务业营业收入600亿元,年均增速11%。到2025年,全省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规模突破万亿元,年均增速10%,其中规模化原料基地产值3450亿元,年均增速8%;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5750亿元,年均增速11%;上下游服务业营业收入850亿元,年均增速12%。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一批“千亿级产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千亿级产业发展规划,到2025年重点推动水稻、玉米、乳品、肉类加工4个产业营业收入分别超千亿元,其中,水稻产业率先破千亿元。落实《黑龙江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到2025年中医药产业营业收入突破500亿元,到2030年达到千亿规模。大力发展大豆、蔬菜等潜力产业,加快发展杂粮、马铃薯、木材等优势产业,为万亿级集群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扶壮一批“百亿级龙头”。巩固提升九三、飞鹤等百亿级龙头,加快推动黑龙江烟草、东方集团粮油等企业营业收入超百亿,力争2025年营业收入百亿以上龙头企业达到5个。以中国(肇东)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为引领,以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城经济开发区、肇州经济开发区、依安经济开发区为重点,集中打造5个农产品加工营业收入过百亿的园区,促进产业集群集聚。
 
(三)培育一批“十亿级企业”。紧紧盯住大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潜力企业,重点抓好现有50家主营收入10亿元以上或接近10亿元的骨干企业,积极推动农产品加工特别是玉米加工、乳制品、肉制品等新建大企业尽快达产达效,快速涌现出一批10亿级规模企业。到2025年,营业收入过10亿企业发展到100家,为整个产业集群提供新动能。
 
四、推进措施
 
(一)提高基地建设水平,夯实集群发展基础。
 
1.保障优质大宗原料供应。以精深加工为导向,调优粮食种植结构,扩大专品种标准化生产,全省粮食产能稳定在1500亿斤以上。落实生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推进奶业振兴。到2022年,全省生鲜乳总产量达到600万吨,肉类总产量达到270万吨,禽蛋产量达到115万吨。到2025年,全省生鲜乳总产量达到1000万吨,肉类总产量达到300万吨,禽蛋产量达到125万吨。
 
2.提升原料多元供给能力。加快发展鲜食玉米、蔬菜、杂粮、食用菌、中药材、林果等特色高效作物,到2022年,全省特色高效作物种植面积达到2300万亩,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220万亩;到2025年,全省特色高效作物种植面积达到2500万亩,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250万亩。大力发展水产品优质特色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和品牌蚕蜂业。到2022年,全省水产品养殖产量达到69.6万吨,蚕蜂产品总产量达到9.48万吨。到2025年,全省水产品养殖产量达到76万吨,蚕蜂产品总产量达到10万吨。
 
3.打造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注重发挥出口导向作用,坚持国际标准、国内一流,建立最严格的绿色有机生产管理制度,实现与国际通行规则或公认标准有效接轨,用出口倒逼种养加销全链条、全环节的质量标准提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高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经营水平。依托寒地黑土、绿色有机、非转基因优势,培育一批国内、国际知名“龙”标、“龙”品、“龙”牌,全面提升“龙”字号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到2022年,全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稳定在8200万亩,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数量140个;到2025年,在稳定认证面积的基础上,重点提升绿色、有机食品发展质量、增加效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数量达到150个。
 
(二)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加快延伸产业链条。
 
1.加快提升加工规模。重点推进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强、税后贡献大的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全省“百大项目”进行集中推进。整合资金、原料、运输、用工等生产要素,促进现有加工产能充分盘活利用。到2022年,全省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8%,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64%;到2025年,全省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70%。
 
2.加快发展精深加工。推动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加快企业技术中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创新载体建设,支持引导企业和单位攻破关键核心技术,开发深加工高附加值产品,发展传统米面、马铃薯、杂粮、预制菜肴等多元化主食产品和功能性及特殊人群膳食相关产品,统筹推进初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加工。
 
3.加快培育企业群体。采取靶向培育“小升规”一批,盘活技改升级一批,招商引资新建一批,优化重组壮大一批,推进龙头企业群体扩张,培育行业领军企业,支持企业通过资本运营、上市融资、品牌联盟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国际化、集团化农产品加工企业。到2022年,10亿级以上龙头企业营业收入占全行业的42%,到2025年,10亿级以上龙头企业营业收入占全行业的45%。
 
4.加快推动集聚发展。统筹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农业示范园区、高科技园区、农村创业创新园区等各类园区建设,提高入区项目的关联度,增强园区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平台载体水平。重点跟踪推进中国(肇东)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和10个集聚程度较高的农产品加工园区,构建“1+10”园区发展体系,支持加工园区开展标准化厂房建设。
 
(三)做大做强服务产业,培育集群新生增长点。
 
1.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坚持展会营销、品牌营销、互联网营销等多种营销方式并重,推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创建和推介,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农业品牌。重点创建推介五常大米、海伦大豆、东宁黑木耳等全国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九三、飞鹤、乔府大院等全国知名企业产品品牌,到2022年,我省全国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达到40个,全国知名企业产品品牌达到40个;到2025年,我省全国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达到50个,全国知名企业产品品牌达到100个。
 
2.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业农村与现代产业元素跨界配置,实现“农业+”多业态发展。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培育休闲农业示范县,同步推进“园”“村”“点”建设,力争全省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和营业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力争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10%左右。
 
3.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推动农机作业、病虫害防控等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支持粮食、供销、邮政、农机、农垦等系统充分发挥为农服务作用,鼓励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进一步强化益农信息社服务功能,打通农业信息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四)坚持融合发展路径,共享集群发展成果。
 
1.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实施“百村千社万户”示范典型三年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重点培育800个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出台我省《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及认定办法,开展产业化示范联合体评定和动态监测,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2.打造农业产业强镇。深入实施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开展全省产业强镇打分排名,支持打造“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镇域产业集群,培育主业强、百业兴、宜居宜业的乡村产业发展高地,重点推进绥阳、渤海、昌五等国家级产业强镇建设。
 
3.创建融合发展先导区。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创建一批体现“三化一体”和“三区互动”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增强融合发展的协同优势,总结推广多元化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经验。重点推进桦南、青冈等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建设。
 
4.推动发展利益共享。推行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等组织形式,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佣+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多种利益联结方式。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资源资产,积极稳妥组织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工作。
 
5.提升县域经济实力。充分挖掘全省县域资源潜力、要素潜力和产业潜力,“有中生优”提升传统产业、“无中生有”培育新兴产业、“整合生新”推进融合产业,加快提升全省县域经济总量、产业层次和财政实力。到2022年,县域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比重达到45%左右;地方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到60%以上。
 
五、组织保障
 
(一)加大推进力度。充分发挥全省食品工作领导小组、“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工作联席会议等议事机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推进机制,加强考核推动,传导工作压力。修订“粮头食尾”“农头工尾”“1+18”系列方案,细化目标措施,将万亿级产业集群发展任务落实到具体产业、具体环节。
 
(二)加强政策支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改造、环保设施、原料基地、物流配送、加工园区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落实农业生产环节、加工环节增值税和从事农业种植、农产品加工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农产品加工用地用电政策,切实保障农产品加工用地用电。
 
(三)优化金融服务。加大农业担保机构对农业产业链融合发展的支持,引导信贷资金对加工骨干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积极开展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合理确定涉农贷款利率水平,鼓励涉农企业对接期货市场。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
 
黑龙江省“百千万”工程科技重大专项支撑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决定,聚焦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产业振兴,以培育百亿级企业、支撑千亿级产业、服务万亿级产业集群为重点,组织产学研科技力量,针对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实施科技重大专项,为重点产业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聚焦我省“百千万”工程实施,围绕装备、能源化工、食品、新材料、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种业及农机装备7大领域,部署实施17项科技重大专项,解决重点产业发展中“卡脖子”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加强产学研攻关,到2025年,突破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的瓶颈技术,解决一批产业发展的实际问题,研究开发一批新产品,发展壮大一批重点企业。形成若干服务支撑重点产业发展,指向清晰、任务明确的创新平台和研发团队,提升科技创新对百亿级企业、千亿级产业和万亿产业集群发展的可持续支撑能力。
 
三、重点任务
 
在前期广泛征集来自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等方面提出的重大科技需求与意见的基础上,经凝练遴选,在以下方向分阶段部署实施科技重大专项。
 
(一)装备产业。
 
专项一:电力装备科技重大专项。
 
重点任务:解决第三代核电技术中共性疑难问题,突破清洁燃烧核心技术,掌握大型可变速抽水蓄能机组的变速关键技术等核心问题,开展火电、水电、燃气轮机及其他能源装备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一是开展高参数高效率环保火电装备关键技术研究、制造及示范应用;二是开展第三代核电及小型核电装备关键技术研究与制造;三是开展中小燃机装备关键技术研究;四是开展新型水电装备关键技术研究;五是开展生物质能及垃圾能发电装备研制;六是开展太阳能发电装备关键技术研究及关键部件制造;七是开展大型风电装备关键技术研究及关键部件制造。
 
预期成果:取得新技术30项;申报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400项;制定标准30项;研发新产品30台/套;带动产业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80亿元左右。
 
专项二:交通运输装备科技重大专项。
 
重点任务:解决轨道重载货运装备轻量化和智能化、发动机燃料供给与燃烧方式改进、新型智能船舶集成设计、汽车配套装备等核心关键技术问题。一是开展绿色智能重载货运装备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示范应用;二是开展航空装备及材料国产化与应用示范;三是开展船舶高效动力传动系统研究;四是开展船用微喷引燃动力系统研发及产业化;五是开展汽车配套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预期成果:取得新技术100项;申报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200项;定标准40项;研发新产品40类;带动产业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320亿元左右。
 
专项三: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科技重大专项。
 
重点任务:解决高端装备及核心基础部件严重依赖进口、核心技术缺失以及智能制造技术发展缓慢等问题。一是开展工业机器人关键核心部件研发与新产品开发;二是开展高端智能焊接装备及焊接材料技术开发;三是开展智能精密测量与智能装配技术开发;四是开展铝合金轻量化智能制造技术开发及示范线建设;五是开展增材制造新装备与新材料研发及其示范应用;六是开展高端智能机床研制。
 
预期成果:取得新技术30项;申报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100项;制定标准30项;研发新产品30台/套;带动产业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40亿元左右。
 
(二)能源化工产业。
 
专项四:煤及煤化工科技重大专项。
 
重点任务:解决我省煤炭资源采出率、智能化水平不高、煤矿安全高效生产以及煤化工产业链条短等问题。一是开展煤炭资源绿色高效开采关键技术开发;二是开展煤矿重大灾害预测预报与防治技术开发;三是开展煤炭洗选及工业智能化技术开发;四是开展煤基精细化学品技术开发;五是开展煤基新材料制备及工业化技术开发;六是开展褐煤梯级综合循环利用技术开发。
 
预期成果:取得新技术30项;申报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30项;制定标准10项;研发新产品10类;带动产业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左右。
 
专项五:石油及石油化工科技重大专项。
 
重点任务:解决我省石油石化核心技术受限,产品生产方式粗放,新产品开发停滞不前,产品升级换代速度慢,经济效益低等问题,开发高附加值的石化产品、精细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等。一是开展初级石油化工产品升级技术开发;二是开展高附加值精细化学品及化工新材料生产技术开发。
 
预期成果:取得新技术10项;申报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90项;制定标准6项;带动产业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60亿元左右。
 
(三)食品产业。
 
专项六:玉米加工科技重大专项。
 
重点任务:解决玉米主食基料关键生产技术欠缺、特种玉米变性淀粉和功能性淀粉糖品种少、玉米淀粉加工副产物加工程度低、氨基酸生产技术多被国外控制、燃料乙醇生产原料利用率和乙醇得率等问题,提高玉米产业链附加值。一是开展玉米食品工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二是开展玉米源发酵饲料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三是开展玉米加工副产物高值化产品创制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四是开展特种玉米变性淀粉与功能性淀粉糖生产关键技术研发;五是开展氨基酸发酵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六是开展玉米燃料乙醇浓醪发酵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
 
预期成果:取得新技术10项;申请发明专利15项;建立应用示范线12条;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标准10项;研发新产品20个;带动产业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130亿元左右。
 
专项七:乳制品与肉类加工科技重大专项。
 
重点任务:解决乳制品深加工不足且附加值低、干酪规模化生产核心技术缺失、婴幼儿配方粉配方创新滞后、乳清原料严重依赖进口;原料肉保鲜及解冻技术相对薄弱以及肉类产品智能化品质控制相对落后等问题。一是开展婴幼儿乳制品研制及相关产品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二是开展干酪及酪蛋白制备技术研究与应用;三是开展功能性乳制品及液态奶组分功能评价、加工特性关键技术研究;四是开展生猪和禽类屠宰过程中原料肉品质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五是开展畜禽类制品加工关键技术及品质控制研究。
 
预期成果:取得新技术20项;开发软件5个;申请发明专利10项;建立应用示范线6条;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10项,制定新产品标准15项,生产技术规范16项;研发新产品60个;带动产业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200亿元左右。
 
专项八:水稻及大豆加工科技重大专项。
 
重点任务:解决稻米特色营养米创制关键技术薄弱、水稻加工副产物高值化利用核心技术缺失、加工产业链短;大豆蛋白易变性、仿肉食品风味及品质稳定性差,营养物质提取工艺复杂、控制难、品质不稳定等问题。一是开展高品质鲜食优质米防伪溯源技术保障体系研究;二是开展高品质稻米食品创制及产业化示范研究;三是开展特色营养米加工关键技术及装备集成研究;四是开展水稻加工副产物高值化利用技术研究;五是开展大豆生物酶法加工技术集成与产业化开发;六是开展大豆仿肉食品加工技术集成与新产品开发;七是开展高值化功能型大豆食品加工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预期成果:取得新技术35项;开发软件5个;申请发明专利10项;建立应用示范线12条;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10项,制定新产品标准15项,生产技术规范15项;研发新产品50个;带动产业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190亿元左右。
 
(四)新材料产业。
 
专项九:石墨及深加工科技重大专项。
 
重点任务:解决天然石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动力性关键技术、膨胀石墨及多种应用产品关键制备技术、石墨烯微片制备及应用关键技术、天然石墨化学提纯技术等关键问题,全面提升我省石墨产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一是开展天然石墨化学纯化技术及应用;二是开展天然石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制备技术研究;三是开展可膨胀石墨及相关应用产品制备技术研发;四是开展石墨烯微片制备及应用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预期成果:取得新技术10项;申报发明专利20项;制定标准10项;带动产业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70亿元左右。
 
专项十:金属新材料科技重大专项。
 
重点任务:解决高强高韧铝合金制造关键技术、新型铝合金大规格板材/带材工艺不成熟、以铝代钢(铸铁)轻量化结构及金刚石/Al复杂构件成型成本高等问题。一是开展高端铝合金材料及零部件研发及应用;二是开展高性能球形钛合金粉末规模化制备;三是开展超高导热金刚石/Al复合材料成型技术研发;四是开展SiC/Al复合材料半连续制造示范线应用;五是开展高品质特殊钢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预期成果:取得新技术10项;申报发明专利20项;制定标准10项;带动产业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20亿元左右。
 
(五)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
 
专项十一:中医药科技重大专项。
 
重点任务:解决我省中药材开发利用的中药新药、药食同源食品、保健品等产品少,产业链条短,中医临床诊治技术整体偏弱,中医药传承与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提升我省中医药防治能力和水平。一是开展以我省中药材为主的中药新药研制;二是开展中药材炮制加工、特色食品、药食同源食品及保健品研发;三是开展中医临床诊疗技术研究;四是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预期成果:取得新技术30项,中医临床诊治技术10项;研制中药新药15个,食品、保健品30个;带动产业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左右。
 
专项十二:化学药及生物药科技重大专项。
 
重点任务:解决我省企业新药生产品种少、附加值低,尤其是抗癌一类新药依赖进口、药价高等问题,进一步扩大我省医药新品种。一是开展化学药品靶向药研制;二是开展生物药研制;三是开展生物工程技术研发;四是开展原料药及衍生物研发。
 
预期成果:取得新技术15项;制定生产标准10项;申报发明专利10项;研发新药及新产品15个;带动产业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60亿元左右。
 
专项十三:高端医疗设备科技重大专项。
 
重点任务:解决我省高端医疗诊治设备研发能力弱、紧跟国际前沿的产品少等问题。一是开展智能无损伤诊断设备的关键技术研究;二是开展5G远程微创手术机器人的研制;三是开展人体组织焊接医疗器械研制;四是开展针对乳腺癌(肺癌)等精准检测基因芯片及试剂盒的研制。
 
预期成果:申报发明专利20项、企业标准及软件著作权10项;开发高端医疗器械产品5个;带动产业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20亿元左右。
 
(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专项十四: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科技重大专项。
 
重点任务:解决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研究和应用中的核心关键问题,加快推动在智能制造业、智能农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中的应用。一是开展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二是开展人工智能超级计算研究;三是开展智能农业场景应用;四是开展智能制造场景应用;五是开展智能社会场景应用;六是开展智能医疗场景应用。
 
预期成果:取得新技术50项;申报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90项;制定标准30项;研发新产品30台/套;带动产业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20亿元左右。
 
专项十五:大数据和网络技术科技重大专项。
 
重点任务:突破大数据分析算法与关键技术、物联网边缘计算技术,解决网络安全、空间微波传输通信等核心关键技术问题。一是开展大数据算法和技术开发应用;二是开展传感网和物联网技术开发应用;三是开展互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开发应用;四是开展光网络和卫星技术开发应用。
 
预期成果:取得新技术60项;新产品40台/套;制定标准120项;申报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50项;带动产业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左右。
 
(七)种业及农机装备产业。
 
专项十六:生物育种科技重大专项。
 
重点任务:解决优质高产粮食、蔬菜和经济作物等新品种创制不够的问题,突破技术封锁,显著提升我省育种创新能力与种业竞争力。一是开展寒地优质抗逆广适水稻新品种选育;二是开展耐密宜机收高产优质玉米新品种选育;三是开展优质高产大豆新品种选育;四是开展优质高产杂粮杂豆专用新品种选育;五是开展大宗蔬菜优质抗病新品种选育;六是开展寒地食用菌优良新品种选育;七是开展寒地特色经济作物新品种选育;八是开展马铃薯优质高产新品种选育。
 
预期成果:取得新技术10项;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8项;创制种质新材料260份,审定或认定新品种60个;新品种推广面积2600万亩,产量提高10%;带动产业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30亿元左右。
 
专项十七:智能农机装备科技重大专项。
 
重点任务:解决大田作物精准播种施肥、玉米收获与秸秆机械化还田、智能绿色安全高效植保,蔬菜种植与收获以及奶牛健康养殖等方面的装备自动化、智能化等问题。一是开展大田作物精准播种施肥技术及装备研究;二是开展玉米高效联合收获及机械化还田技术及装备研究;三是开展智能高效安全田间管理技术及装备研究;四是大田蔬菜种植与收获技术及装备研究;五是开展奶牛智能养殖技术及装备研究。
 
预期成果:取得新技术30项;申请发明专利15项;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15项;创制新装置、新装备20种;带动产业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20亿元左右。
 
四、推进机制
 
(一)完善目标导向的项目生成机制。充分征集地方、行业、企业需求建议,以解决产业急需关键共性问题为目标,组织凝练核心关键技术问题,确定重点研发方向,形成项目指南,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分批实施。
 
(二)建立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以目标企业和重点企业为实施主体,鼓励与高校、科研院所组成联合攻关体,强化协同创新,促进创新要素向产业和企业集聚。发挥各类创新平台基地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的载体作用,引导高校、院所、企业合力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为重点产业开展协同创新活动提供条件保障。
 
(三)健全结果导向的项目管理机制。以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为导向,对满足定向委托条件的项目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对适合采取竞争方式的项目采取竞争择优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对项目执行情况与绩效进行评估,提出连续支持或动态调整建议,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进度跟踪和质量管理。
 
(四)建立市场导向的多元投入机制。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企业、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共同投入。突出企业研发投入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承接项目单位所在市地政府和各类园区要发挥主动性,为项目实施提供支持保障。省新产业投资集团基金应积极发挥投融资作用,为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提供融资支持。
 
(五)建立多方联动的推进机制。加强横向联动,建立科技、财政及有关部门协调机制,做好科技重大专项跨界协商和配套支撑。强化纵向推动,省、市政府合力推进相关领域科技重大专项,确保按照既定的技术路线和产品路线顺利实施。突出园区带动,支持高新区和经开区内重点单位立足产业特色积极承担科技重大专项任务,示范带动产业集群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是省委、省政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科技重大专项实施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方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为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政策支撑。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研发投入后补助、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等科技创新创业政策,特别是有利于推进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的有关政策,要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和措施。
 
(三)做好监督服务。加强对科技重大专项全过程监督管理和服务,采取定期报告、中期检查和专项审计等方式,加强科技监督和科研诚信管理,对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供精准服务,保证项目实施进展,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黑龙江省“百千万”工程
 
重点项目建设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决定,顺应“互联网+”带来的历史性变革,以市场为导向,以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速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优化存量,引进增量,聚焦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园区,谋划建成一批支撑“百千万”工程的重点项目,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努力实现“双千”目标,即全省工业企业完成技术改造投资累计突破1000亿元;实施投资亿元以上项目累计超过1000个,建成一批支撑“百千万”工程的重点项目。
 
三、重点任务
 
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聚焦项目生成关键路径,突出“五个上项目”,滚动实施一批“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
 
(一)技术改造上项目。聚焦百亿级企业成长和千亿级产业培育,以“四基”“四新”“三品”和节能降耗为重点上项目。围绕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共性短板问题进行技术改造,新上一批强基项目;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进行技术升级,新上一批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开展技术改造,新上一批产品升级换代项目;鼓励工业企业采用高效锅炉、高效配电变压器、电机能效提升、燃煤清洁高效利用、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设备实施节能改造,提升企业技术、工艺、装备整体水平。
 
(二)智能化升级上项目。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以建设数字化(智能)车间、智能工厂为目标,以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为重点上项目。推进智能装置的集成与应用,提升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安全管控的数字化水平。推动车间数控设备联网和生产线信息系统集成,实现全过程透明化管理。开展服务型制造、网络化协同、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新模式。引导具备一定先发优势的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电力装备、汽车等领域骨干企业,向同行业和配套企业输出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
 
(三)资源精深加工上项目。立足当地资源禀赋,按“五头五尾”的工作要求,重点围绕万亿级产业集群,坚持引进企业做市场,推动强链、补链、延链、建链,通过完善产业链,以促进资源精深加工为重点上项目。依托具有比较优势的石墨、铜、钼等矿产资源,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和“探采加”一体化开发,推动一批优势矿产资源精深加工项目。依托绿色(有机)农副产品、北药等资源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提高精深加工比重和综合利用水平。依托在电力、农副产品、矿产等领域对俄合作区位优势,吸引省外大企业和战略投资者,投资建设一批对俄资源开发项目,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四)科技成果产业化上项目。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向科技成果产业化要增量,以“百千万”工程为牵引,落实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以发明专利、引进的先进高端技术成果、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成果产业化为重点上项目。支持龙头企业加快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推进人工智能、石墨烯、3D打印、轻量化制造、生物疫苗等产业化项目建设;推进产学研合作,将哈工大、哈工程、哈兽研、703所、哈玻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等高校、科研单位的科技智力资源与产业发展需求有效对接,促进省内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生成一批项目;支持企业加强对外合资合作,引进一批高新技术项目;支持企业通过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转化一批项目;加快推进现有新专利、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实现新产品和首台套产品产业化。
 
(五)招商引资上项目。坚持对外开放,合资合作,招大引强,围绕千亿级产业和万亿级产业集群,吸引省外和国外战略投资者来我省投资上项目。利用中俄博览会、新博会、龙广合作等平台,开展专题投资洽谈活动,达成项目建设意向。加强与中石油、中航、中车、中船、中建材、中粮等央企的合作,全方位拓宽合作领域,发展新产业和新项目。承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产业转移,引进一批龙头项目和协作配套项目。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集团进行跨区域的兼并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新上一批兼并重组的大项目,扩大百亿级企业整体规模。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推进工作机制。
 
1.明确责任落实。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重点项目推进机制,省工信厅、发改委作为推进全省“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的牵头部门,组织编制《“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项目年度计划”),建立项目年度计划总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形象进度、主要目标。各市(地)、县(市)政府(行署)承担项目年度计划推进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包保责任,指派市(地)政府(行署)领导专职抓,责任部门具体抓,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对包保项目要逐个建立项目台账,列出年度计划,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倒排工期,跟踪服务。
 
2.建立统计监测体系。实行月度统计制度,按月发布投资亿元以上列入项目年度计划的项目建设情况,做好项目投资监测、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广经验做法,指导重点项目加快建设。
 
3.建立项目储备库。围绕千亿级产业和万亿级产业集群建立“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实施动态管理,每年从项目库中筛选项目纳入项目年度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重点推进。
 
(二)强化项目协调服务。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的服务力度,抓项目谋划储备。围绕“六个上项目”,主动谋划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促进结构优化升级的大项目。抓项目开复工建设。新建项目加快前期要件审批,续建项目做好复工准备,解决影响项目开复工的关键问题。加强供水、供气、电力等要素保障服务,促进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和有效投资。抓项目投产达效。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竣工验收、证照办理等投达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流动资金、产品运输等生产要素的协调服务,助推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
 
(三)落实扶持保障政策。
 
1.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指导企业对接国家政策,研究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密切跟踪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新兴产业发展等专项重点,组织企业提前做好准备,推荐“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申报国家专项,争取更多国家专项资金。
 
2.加大省内政策支持力度。发挥省产业投资集团等投融资平台作用,落实省内支持项目建设政策,支持“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各市(地)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的政策措施,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
 
(四)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全省“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建设考核机制,将年度“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目标细化分解到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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