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发展改革委获悉,发改委体改司、能源局近日组织召开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周例会,研究推进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提出专题研究了修订市场建设方案和市场规则、制定发电企业固定成本回收市场机制、推进技术支持系统的优化调整、制定适应现货市场运行需要的市场监管办法等工作。
据了解,2015年,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同时还有相关配套文件陆续出台,这给电力市场改革指明了方向,也延展了相关的通道,电力的市场化改革成效明显。不过电力市场试图通过短期和即时交易来调度电力能源的途径还没有打通,竞争性的电力市场建设目前还在探索阶段。
为了有效释放电力市场的竞争力,2017年8月,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开展电力现货试点。今年6月底前,8个试点全部启动模拟试运行,从试点情况来看,试点地区有关方在一些重点共性问题存在分歧,普遍希望国家层面尽快出台指导性意见。为此,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组织相关专家和企业代表开展专题研究并编制《意见》内容,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有关程序印发实施。
该《意见》聚焦当前8个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工作中面临的重点和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意见或要求。对有共识较多、操作性较强的举措,在文稿中予以明确;对本应在各地市场规则中细化,但市场主体普遍反映与电网企业协调困难的事项,如市场信息披露等,文稿中针对必须得到落实的内容提出要求;对还需进一步积累共识的事项,如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交易与调度分工、政府授权合同等,暂不明确意见,为试点留出实践探索的余地。
推进电力现货市场改革的初衷是要合理设计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统筹协调电力现货市场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电力现货市场运营机制,强化提升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能力,规范建设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平台,建立完善电力现货市场配套机制等六部分内容,旨在建立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电力市场,完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同时电力现货机制还要形成公平公正、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离不开一支相对独立、公平公正、运作规范的市场运营队伍,离不开一个公开透明、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信息化电力交易平台。为进一步促进市场运营机构依法依规提供规范、可靠、高效、优质的电力交易服务。
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发挥电力现货市场推动电力行业高质量的作用。比如,建立与现货市场衔接的用电侧电价调整机制,逐步解决用户侧价格双轨制问题;完善与现货市场配套的输配电价机制,更加科学合理界定电网使用成本,更加有利于扩大电力资源优化配置范围;提高电力系统长期供应保障能力,加快研究、适时建立容量补偿机制或容量市场,保证电力系统长期容量的充裕性;加强电力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开展现货市场运营绩效评估,及时总结并推动完善市场机制。
原标题:发改委研究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 促进消纳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