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市电力工业面临用电需求不足、用电成本较高、电力占终端能源消费比例较小、系统整体运行效率较低等问题,深入推进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效率,增强供给侧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促进电力消纳,推动供需矛盾的解决,为全市工业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增添新动力。改革重点:
1.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
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开发用电计划,加大电力市场交易力度,增加直接效易规模,扩大参与交易市场主体的范围。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的下列用电企业参与直接交易: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的企业;用电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上,且上年度用电量在5000万kwh以上的企业;用电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上,且上年度用电量在1000万kwh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大数据类企业、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企业和完成电能信息采集监测系统建设的企业;国家或省级园区(包括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园区)内执行大工业电价的企业;完成电能信息采集监测系统建设且执行大工业电价的新投产企业。
支持铝合金、大数据类企业全电量与低热值煤发电机组(优先低热值煤供热机组)开展重点交易,允许对应机组不扣减基础电量达到设计利用小时。支持电石、铁合金、尿素、甲醇/二甲醚等高载能企业全电量优先与非低热值煤发电机组开展重点交易,允许对应机组扣减一定比例基础电量后达到设计利用小时。
进一步探索煤电铝、煤电化、煤电材等产业一体化,支持煤电联营发电企业(或直接控股方)与下游高载能企业(铁合金、尿素、甲醇/二四醚)相互参股20%以上开展长协交易,对应发电机组原则上在设计利用小时内运行,不再安排基础电量。
2.多途径培育售电市场
理顺电价形成机制,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市场竞争主体,形成多买多卖、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改革市场准入条件。通过分等级、分步骤地放开售电业务,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专业化的售电企业,逐步形成多层次的售电市场主体,实现售电侧的充分竞争。
全面放开售电公司注册,不论社会资本有无配电网资产和配电网运行权,都可投资组建售电公司,开展售电业务。支持发电企业、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等成立售电公司;支持国家或省级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循环经济园区等各类园区组建独立售电公司。
3.推进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加快推动吕梁局域电网扩网增容。2020年底前,吕梁区域性局域电网基本基本建成,将吕梁区域性电网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排头兵。
以铝、煤炭、焦化、钢铁等大型企业自供区和产业园区为重点,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增量配电业务,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促进配电网建设,提高配电运营效率。探索城市新区、乡镇新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在规划新建的城市新区、乡镇新区推广以社会资本成立的股份公司建设增量配电网模式,开展售电业务。在增量业务和存量业务的划分上,电网企业要持开放态度,对220千伏的增量配电试点项目,不要再有各种限制,也不将试点条件限定为单一用户专用变压器。电网企业已有规划不得列入电网公司的存量范围。依托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设施的,现阶段不得纳入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4.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
探索推进由分布式电源、用电负荷、配电设施、监控和保护装置组成并同时具备并离网切换和独立运行能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引导分布式电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就地消纳,建立多元融合、供需互动、高效配置的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
对微电网项目的规划建设依法实行开放、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各类企业、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投资建设、经营微电网项目;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模式,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微电网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5.不断优化发电机组结构
综合考虑电网消纳能力,兼顾电力供需平衡,电力系统安全等要求,按照“合理布局、就近接入、当地消纳、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合理布局风力发电站和光伏电站,积极开展前期调研探索煤层气发电,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建设余热、余气、瓦斯等综合利用机组,不断优化全市发电机组结构,减少化石能源资源的消耗和排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6.探索“煤+电+X”发展模式
支持煤矿、洗煤厂和电厂同属一个主体的煤电一体化企业,变更用电接入方式,就近接入配套发电厂,将煤矿和洗煤厂的用电纳入配套电厂厂用电范围,参与厂用电供电的发电容量,按整机划分为自用机组和公用机组,自用机组自用后的余量电量可以参与市场效易。
7.促进电能信息采集系统建设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需求响应,促进供需平衡和节能减排,鼓励工业企业加快电能信息采集监测系统建设。
引导电能服务企业向为电力用户提供电能分析诊断、提供问题解决方案、实施节电技改及系统优化等综合能源服务方向发展。督促工停业整顿企业不断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机制,做好制度建设和专业人员配备等工作,帮助企业通过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提升自身信息化管理水平和用电效率,实现节能降耗和降本增效。
8.实施煤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采用先进技术,对所有保留运行的燃煤机组(含自备机组),按照山西省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标准安装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并按要求接入环保、监管等部门的环保监测系统。
9.加快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
10.规范自备电厂建设运营
利用余热、余压、余气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不纳入电网统一销售。
11.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规划先行,结合我市电网结构,合理规划供电线路和布局变电站点,满足城乡建设和工业新增产能的用电要求,促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生效。加快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互联互通,加快电网、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构建智能电网。继续加快农村电网改造,特别是“机井通”和村通动力电工程,助力贫困村发展种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
12.扩大电力外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