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首次参加市场化交易的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机组更好的参与市场,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前期组织开展了专场培训,并连续数日在线答疑。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将部分共性问题整理为温馨提示供大家参考:
温馨提示
1、“10万千瓦及以下”指的是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燃煤发电(含燃煤热电联产发电)上网电量,不再实行原有政府定价制度,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交易形成市场化的上网电价。
2、公用燃煤机组(含背压、抽凝机组等)均要参与市场化交易;并网自备电厂在公平承担发电企业社会责任、承担国家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以及与产业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补贴、支付系统备用费,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达到能效、环保要求,可参与市场交易。
3、可以根据自身发电量需要,自行参加年度双边协商、年度挂牌、月度竞价、月内挂牌交易。不强制要求参与年度双边协商及年度挂牌交易。建议根据供热情况做好发电量预测,制定合适的交易策略。
4、交易中心每月上旬会在交易中心网站和公众号发布当月各场交易的申报时间,每场交易具体事项详见交易前发布的交易公告。
5、月度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标的是次月的上网电量,如2021年11月22日开展的“江苏电力2021年12月集中竞价交易”,名称中的“2021年12月”指的是此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也即成交电量的执行时间是2021年12月,“集中竞价”指的是交易方式,采取统一边际出清的交易方式开展交易。
月内挂牌交易的交易标的是当月的上网电量,如2021年12月15日开展的“江苏电力2021年12月中旬月内挂牌交易”,名称中的“2021年12月”指的此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也即成交电量的执行时间是2021年12月,“中旬”指的的是交易开展时间,“月内”指的是交易的品种,是做的当月月内电量交易,“挂牌交易”指的是交易方式,采取双边挂牌交易方式开展交易。
6、请谨慎确认申报年度交易的电量,确保全年可以完成。按照当前交易规则,热电联产发电企业中“以热定电”的电量合同不得转让,电量若无法完成将面临考核风险。
7、江苏当前输配电价政策、交易规则、交易通知等,可到江苏电力交易中心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