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 亚组委办公室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杭州亚运会绿色电力专项行动方案(修订)》。方案指出,参与本次亚运会绿电交易的亚运绿电交易用户为执行工商业电价的亚运竞赛场馆、亚运村、交通场站、物流中心等。发电企业为符合电力市场准入条件的光伏、风力发电企业。市场主体按要求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平台注册,获取电力交易资格。
黄龙体育中心作为亚运绿电交易用户代表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杭州亚运会期间,亚运绿电交易用户全电量(常规用电)参与绿色电力交易,交易电量规模暂按3亿千瓦时组织(具体按实际使用电量确定)。测试赛期间亚运绿电交易用户对应月份用电量原则上纳入亚运绿电交易电量统筹。
详情如下: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能源局 亚组委办公室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杭州亚运会绿色电力专项行动方案(修订)》的通知
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绍兴、金华市发展改革委,亚组委各工作部(室)、亚运村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亚筹办,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供电公司、发电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践行绿色办会理念,实现清洁能源赋能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以下简称:亚运会),助力打造首届碳中和亚运会,现将《杭州亚运会绿色电力专项行动方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杭州亚运会绿色电力专项行动方案(修订)》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办公室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
杭州亚运会绿色电力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践行绿色办会理念,实现亚运会清洁能源供应,助力打造首届碳中和亚运会,现修订杭州亚运会绿色电力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创新清洁能源赋能亚运会碳中和机制,在安全稳定供电基础上,通过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实现亚运会绿色电力供应;在亚运竞赛场馆、亚运村、交通场站、物流中心等设置充(换)电设施,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助力构建亚运绿色交通体系,助力亚运会碳中和,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和绿色用能意识。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及绿色电力证书交易
根据《2023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浙发改能源〔2022〕302号)《浙江省电力中长期规则(2022年修订版)》(浙发改能源〔2022〕301号)《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能源监管办 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政策文件,开展亚运会绿色电力交易及绿色电力证书交易。
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主要为符合电力市场准入条件的省内外光伏、风力发电企业。电量规模暂定3亿千瓦时(具体按实际使用量确定)。交易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
执行工商业电价的亚运用电设施可参与亚运绿色电力交易,包括亚运竞赛场馆、亚运村、交通场站、物流中心等(简称“亚运绿电交易用户”,名单详见附件2)。鼓励执行居民、农业电价的亚运用电设施通过参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实现绿色用能。
(二)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
推进亚运竞赛场馆、亚运村、交通场站、物流中心等地的充(换)电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亚运竞赛场馆、亚运村(分村)和亚运会通勤、物流、租赁、公交专线等保障车辆用电实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供应。
(三)支持新能源车应用
落实《亚运城市绿色与智慧交通年建设行动方案》,支持杭州市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行动,助推市政工程、城市物流配送、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结构调整,为亚运会新能源车辆应用和空气质量改善提供绿色电力服务支撑。
(四)开展绿色用能宣传
结合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开展宣传活动,普及绿色能源和节约能源知识。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等活动,倡导绿色用能、绿色出行、绿色观赛和低碳生活。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协同,把亚运会绿色电力专项行动作为践行绿色办会理念、实施亚运会碳中和工作的重要内容,形成部门合力,务求落地落实落细。
(二)强化任务管控
各单位要加强沟通、整合优势,按照亚运会绿色电力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责任分工,加大协调力度,确保闭环管理、顺利推进。
(三)加强总结宣传
各单位要按有关要求做好亚运会绿色电力专项行动的总结宣传工作,提高工作影响力,为大型活动碳中和提供浙江案例、浙江样本。
附件:1.2023年亚运会绿电交易工作方案
2.亚运绿电交易用户名单
附件1
2023年亚运会绿电交易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实现亚运会清洁能源供应,助力首届碳中和亚运会,特制定本方案。
一、市场主体
参与本次亚运会绿电交易的亚运绿电交易用户为执行工商业电价的亚运竞赛场馆、亚运村、交通场站、物流中心等。发电企业为符合电力市场准入条件的光伏、风力发电企业。市场主体按要求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平台注册,获取电力交易资格。
二、参与方式
黄龙体育中心作为亚运绿电交易用户代表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三、交易规模
杭州亚运会期间,亚运绿电交易用户全电量(常规用电)参与绿色电力交易,交易电量规模暂按3亿千瓦时组织(具体按实际使用电量确定)。测试赛期间亚运绿电交易用户对应月份用电量原则上纳入亚运绿电交易电量统筹。
四、交易组织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开展绿电交易有关要求,依据《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试点交易实施细则(试行)》《2023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浙发改能源〔2022〕302号)等政策文件,由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对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
五、合同签订
绿色电力交易签订电子合同,交易结果一经发布,电子合同即为成立。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按时将合同签订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和浙江能源监管办备案。
六、交易结算
亚运绿电交易用户电价由交易电价(含辅助服务费用等)、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亚运绿电优先其他市场化绿电交易结算,发用两侧解耦结算。亚运绿电交易用户据实结算,不进行偏差考核。测试赛期间,亚运绿电交易用户按实际用电量追溯结算。若发电企业发电量不足合同电量,滚动至次月补足。
亚运绿电交易用户已与售电公司绑定的,绑定期限内执行其原有中长期零售合同。为实现亚运绿电交易用户绿电用能,亚运期间已与售电公司绑定的亚运绿电交易用户原则上应与售电公司解绑,暂按批发用户形式参与交易并按亚运绿电价格结算。
七、监督管理
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浙江电力交易中心负责亚运绿电交易信息发布管理,将交易实施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