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中长期交易按工作日连续开市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方案中提到,2023 年中长期分时段交易实现按工作日连续开市,满足市场主体灵活交易和调整需求,现货未开展前,实现按工作日组织,按峰平谷多个时段分别交易和结算,现货运行后,实现按工作日连续组织,实施中长期24时段连续运营。
现货正式运行前:按工作日组织月分时段集中交易,交易标的为当月分时段电量,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做相应调整。
现货正式运行后:按工作日组织多日分时段集中交易,交易标的为 D+2 至 D+4 的 24 个时段的电量(周一周二周三组织的交易标的为 D+2至D+4,周四周五的交易标的为D+2至D+5,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做相应调整),共72或96个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