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售电侧改革正在快速推进中,国内售电公司组建呈现民营资本十分热情,而五大集团稍显谨慎的局面。3月24日,国家能源局就《关于征求做好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强调要积极培育售电公司,允许售电公司代理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或提供售电服务,对交易电量规模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3月25日,广东省开展月度集中竞争交易,其中9家售电公司首次参与集中竞争交易,并分享市场化红利,开创了售电公司进入电力市场交易的首单,在售电侧改革推进过程中写下浓重一笔。但在售电主体进入业务实际操作阶段,支撑售电公司业务开展的信息化支撑平台成为市场化进程进一步推进的迫切要求。什么样的售电平台才是售电公司需要的,并且是真正能够成为售电平台提升效率和价值的核心竞争力呢?本文就带着些许疑问,就电改配套文件规定的三类售电公司的第二类(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和第三类独立的售电公司,结合对电力行业营销工作的认知及信息化建设经验,对售电公司平台选型进行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