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必须限制市场中某些严重持留的机组。如同给市场订一个电价上限一样,这里引人“经济持留”的内容,给出一个持留指标上限以抑制某些机组的持留行为,这里采用相对指标较好,可以更公平地反映各机组持留行为。统计浙江电力市场的报价可知,发电商一般将占机组可用容量35%左右的最小出力报在小于燃料成本(约130元/MWh)的低价段,在(130〜200)元/MWh之间所报容量占可用容量的45%,剩余20%的出力报价髙于200元/MWh。假定最后20%的出力全部报在电价上限(820元/MWh)上,则此机组的相对持留值为(20—10)^X820/820=10%,取此极限情况下的10%作为机组的持留上限。
取“经济持留”中的算例计算:Unitl的相对持留值是43.5%,远远超过上限值,所以此机组有严重的持留行为。在设定持留上限之后,发电商报价时要考虑使相对指标不超过此上限,在不调整报价电价时,报价容量就要下移,将原先超出的43.33%(53.33%—10%)的出力转移到较低的报价段上,假定Unitl调整后的报价如下表所示:
在没有上限约束时,有市场力的几个机组将报高价,由于他们占有的市场份额较高,在负荷的高峰时期,电能的需求是极有可能进入这高报价段的,之后成交的市场出清电价也较高。假设每台机组的实际出力为各自可用容量的85%,并且其他机组的报价都和Unitl类似,于是出清电价为789.5元/MWh;经过持留上限调整后,每台机组的报价容量都将下移,同样的实际出力所对应的出清价仅为441元/MWh,仅为原市场出清电价的56%,由于需求无弹性,购电费用也近似调整为原来的56%。在相对指标上限限制下,相对于调整前,调整后的报价将使系统的市场出清电价变低。
应用持留指标时系统必须有适当的备用;考虑不同的市场的平均发电成本可能有所不同,冒险区域容量段的大小与市场的报价和定价方式也有一定的关系,因此相应的持留指标也会有所变化。
除了上述两种预防短期电价金融风险的措施之外,还有一些学者认为需求侧响应和建立电价平衡制度也是很有必要的。
(1)需求侧响应
加州的电力管制机构的一些不当做法是电力危机产生和加剧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让公用事业公司收回沉没成本,管制机构将电力市场开放后五年过渡期内的零售电价格固定为每千瓦时6美分,这种做法根本违背了电力市场化的原则。因为建立电力市场的目的就是通过市场价格来调节电力供求关系。而加州的管制当局固定零售电价的做法,等于取消了价格对供求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加剧了电力供求矛盾。如果对零售电价采取实时定价,使零售电价能真实地反应在电力批发市场上的采购成本,电力需求就能够根据电价的变化进行调整,消费者在用电高峰时期会减少用电需求,从而减轻对批发市场电价的压力,加州的公用事业公司可能不会被逼到破产的境地。
(2)建立电价平衡制度
建立电价平衡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平衡上网电价的变动对供电企业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指上网电价由于竞价等原因有可能频繁变动,而销售电价则受政府管制难以及时调整。这种情况将导致电网经营企业盈利率高出或低于政府准许的水平。为公平对待电力企业和用户,并保持终端售价的相对稳定,应建立专门的账户,以平衡上述因素造成的收人差额。当实际平均上网电价高于预计水平时,用电价平衡账户资金补偿电网经营企业。反之,当实际上网电价低于预计水平时,盈溢收人应进人电价平衡账户。平衡基金的累积也应有数量的限制,当达到电网总收人的一定比例时,可适当调低终端售价;反之,如果平衡基金账户赤字达到一定程度时,也可通过适当提高终端售价予以弥补。电价平衡基金的使用应由专门机构或政府电力监管部门监控。
原标题:知识百科 | 利用持留指标抑制发电商的持留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