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颁发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有关事项的通知》,为拥有配网运营权主体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一是为增量配网试点主体提供法律上的保障,二是明确新增主体供电区域,三是完善电力市场监管。在电改问题上,政府主管部门已经从制定宏观政策到抓具体事宜转变,是推进改革政策落地的重要举措。
(本文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观察 微信号:Energyobservation)
电力业务许可证是配售电公司经营的主要门槛,获得这一牌照,售电的合法性才能得到保障。从另一个方面讲,这是电改的重大进步,在固有的电力市场上撕开了一个口子。诸多“非法经营”的自备电厂,在多年的黑户身份后得以转正。
从文件本身看,最大的亮点在于配电区域的划分问题。文件提出,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在提交电力业务许可申请前,应当取得配电区域的划分协议书或意见。
无法达成配电区域划分协议或意见的,由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根据配电网项目核准内容、电网实际覆盖范围,并综合考虑电网结构、电网安全、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确定配电区域。
配电区的划分动的是电网企业的利益,这将是异常激烈的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