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2:中国售电侧放开模式预测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电网企业对售电侧市场的垄断严重地限制了中国电力市场化进程,同时让中国电网投资回报率整体偏低,这种现象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原则,必将成为国家的重点改革对象。而事实上,国家近期所发布的系列电力市场化改革文件,都强调要加强对电网企业的监管,电改9号文中提到:
“改革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收入来源,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确保电网企业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收益水平。规范电网企业投资和资产管理行为。”
同时,9号文发布以后,国家发改委在4月份又发布了《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2号)》,通知提出:
“通 过加快输配电价改革,对电网企业监管由现行核定购电售电两头价格、电网企业获得差价收入的间接监管,改变为以电网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全方 位直接监管。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在输配电价核定过程中,既要满足电网正常合理的 投资需要,保证电网企业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收益水平,又要加强成本约束,对输配电成本进行严格监审,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率。”
在这两份 文件中,都着重强调了要改变电网企业的收入来源渠道。目前电网企业的盈利模式是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根据现行文件及输配电价改革状况, 未来政府将严格监控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电网企业的收入模式将会转变为收取过网费,其总收入将会被固定。同时,文件还强调要对电网企业的输配电成本、价格 及收入进行全方位监管,规范电网企业的投资和资产行为。事实上,话外之音即是电网企业要将更多的投资行为放在输配电环节,优化输配电成本,做好输配电服 务,提高电网投资回报率;同时将被电网企业所垄断的售电市场放开,让更多的售电主体进入,让市场而非政府来决定终端用户售电价格。因此,未来时间里,大用 户直购或新的售电主体出现将蚕食很大一部分供电局电量潜在增长量。
为此,前瞻分析预测,在售电侧放开初期,因为其他售电主体业务模式都不成 熟,电网企业仍旧将扮演着较为重要的角色,但随着其他售电主体(尤其是拥有发电资产的企业及拥有配电资产的节能服务企业)商业模式渐趋成熟,将会蚕食很大 一部分供电局潜在增长电量,未来电网企业在售电侧的市场化角色将会慢慢弱化。而拥有发电资产的售电企业、新能源类售电企业及对能源互联网有独到理解的节能 服务企业,在未来的售电侧市场将会拥有更大的竞争优势。
新电改撬动传统售电价值链 各方资本逐鹿售电侧
中 国新电改方案,即《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于2015年3月通过中发【2015】9号文正式下发,随后国家又出台了一系列新电改配套政 策。9号文提出的亮点集中在"电价机制改革"、"售电侧放开"两点,而售电侧改革是一个庞大和复杂的命题,涉及的利益相关方非常多,并且与终端用户直接关 联,对其讨论的热度远大于2002年中国电力的第一次市场化改革。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售电公司发展模式与投资 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分析,中国售电侧的放开意味着更多售电主体将进入电力市场。从国际售电侧市场的发展规律来看,在电力市场化改革成就较为突出的美国、德 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其改革重点之一便是在电力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上引入竞争,仅就德国来看,迄今为止,其独立售电公司已超过1000家。由此可见,中 国本轮重点针对电价改革和售电侧开放的电力改革,可谓顺应了历史发展规律。在零售端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售电侧市场,形成多元化市场主体的售电 市场,已成不可逆转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