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一行4人到福建能源监管办办证大厅,福建能源监管办专员张建平向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颁发了厦门自贸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这是福建省售电侧改革后颁发的第一本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张建平专员强调,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作为国家第一批试点单位,福建省第一批启动配售电业务,要突出自贸区特色,先行先试,服务企业;要在港口码头系统起引领示范作用,以电力改革促进自贸区发展。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领导表示,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供电水平,为自贸区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