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原则同意湖北省按照分两步实施的方案组建股份制电力交易机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北省将按照批复的方案加快组建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
湖北省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工作分“两步走”,即:先期按照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持股70%、省内六家发电企业各持股5%的方式,完成电力交易机构注册及挂牌等工作;下一步,运作成熟后对电力交易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于2018年底前按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相对控股的股权模式完成股改,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退出的股份由具备条件的售电企业、独立第三方机构及其他社会资本持有。同步组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建立合理议事机制,充分体现各类市场主体意愿,保障合法权益,维持正常的电力市场秩序。
按照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批复的《湖北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湖北省将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在加快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同时,统筹推进输配电价、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制、发用电计划、配售电侧等改革任务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