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西兰电力市场简介
国有新西兰电力公司于1987年成立,控制管理全国的发电企业和输电企业。1988年,新西兰电力公司自我重组分为:发电、市场、输电和电力设计制造四个子公司。1992年,输电公司从新西兰电力公司中剥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国有公司(TransPower),拥有整个输电网,并负责运行维护和辅助服务的购买。
(文章出自微信公众号电力市场观察 ID:cloudPowerMarket)
新西兰电力系统由南、北两个交流系统组成,中间通过1200kV的海底电缆联接。全国水力资源丰富,水电装机容量占有很大比重,且极大部分分布在南岛的南部,而新西兰的负荷中心在北岛,因此,南、北岛间输电通道存在容量约束。
1996年,新西兰开始电力市场化改革,重组新西兰电力公司的发电资产。一是分离新西兰电力公司30%以上的装机容量,成立了另一家国有企业一ContactEnergyLtd.;二是不断剥离新西兰电力公司的发电资产,直至其拥有的市场份额低于45%;三是禁止新西兰电力公司拥有任何电力零售公司。
1996年10月1日,一个由电力市场公司(EMCO)(ElectricityMarketCompanylimited)负责运行的新西兰电力市场开始运作。配电领域的改革是在1992年通过能源部门改革法案后开始的,对配电机构进行公司化改组,对配电网资产进行私有化改造,要求无歧视地开放配电网络。目前,全国约40家配电公司提供配电服务和电力零售服务。
新西兰电力市场由电力批发市场和配电竞争市场组成,实行一级现货交易和二级期货合约交易相结合的市场机制。受北岛和南岛间高压直流电缆输电容量的限制,在北岛和南岛分别设立不同的价区。运转流程上,发电商通过竞争把发出的电力卖给电力批发市场,市场把电力批发给购电商。通过零售市场,购电商再把批发到的电力卖给大小不等的终端用户。
具体分工上,EMCO负责新西兰电力市场的管理,包括市场管理、结算管理、电价管理和交易支持系统管理。TransPower负责输电网的运行。
二、市场监管
新西兰电力批发市场是开放、竞争、自愿、自律的市场。所谓自愿,是指新西兰电力市场是一个自愿加入的市场,所有参与者并非强迫参与。所谓自律,是指新西兰电力市场自我约束,政府并不直接管制电力市场,也没有专门的电力市场法。新西兰电力市场监管的组织结构如图1所示。
图1市场监管的组织结构
电力市场规则的制订和修改,完全由市场成员按市场交易份额投票决定,政府不直接参与。
新西兰电力市场只设立国家级电力监管机构——市场监督委员会(MSC),根据实际需要,在各地设立若干办事机构,实行垂直型管理。市场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电力市场运营规则的执行,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EMCO、各市场成员或服务提供商都必须服从市场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