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监管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山东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发改经体〔2016〕1894号)文件精神,立足监管与许可职能,积极培育引导独立的电力市场主体参与电力体制改革,以推进存量配电企业的电力业务许可工作为抓手,着力推动山东省配电侧改革进程。
一是主动作为服务企业。由办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先后赴胜利油田、山东黄金、南山集团、信发集团等存量配电企业开展实地调研,积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基本符合电改配套文件精神的企业开展申请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善谋善为破解难题。组织电网企业和部分存量配电企业召开多次许可工作协调会,就许可相关事项特别是配电区域划分进行深入协商,破解存量配电企业许可难题。三是依法开展许可审查。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颁发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3号),及时调整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审查细则与申请材料格式文本,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审查工作。
目前,胜利油田、山东黄金、山东能源集团等多家存量配电企业已提交电力业务许可(供电类)申请,正在按照山东能源监管办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许可条件。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规定的许可流程完成审查、现场核查等工作,向符合要求的申请人颁发许可证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原标题:山东能源监管办积极推进存量配电企业电力业务许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