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为瞩目的增量配电试点又有新进展。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观察 微信号:higuanchajun 作者:观茶君)
观茶君注意到两件事:
一是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同意宁东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宁东成为第106个增量配电试点项目;二是重庆发布了开展增量配电试点的通知。
这两件事对增量配电试点而言颇具深意,观茶君以为透露了很多重要信息。
首先,从宁东成为增量配电改革试点来看,观茶君觉得有两点值得注意:
一是宁东成为试点具有标志意义:已经发布的首批105个国家级增量配电项目并不是试点的终点,而仅仅是开始,“试点”的大门是敞开着的。
二是就试点设立程序来看,采用了“宁夏发改委上报试点项目请示、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复函同意”的形式,这或许会成为国家级增量配电项目的设立模式:地方申报,发改委能源局审批。
第106个国家级试点已经来了,107个、108个…还会远吗?
与此同时,重庆发布的《关于做好重庆市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则透露了另外的信息:
一是除了申请成为国家级试点,地方上的一些体量不大的项目还可以申请成为地方增量配电改革试点。观茶君注意到,重庆并非唯一开展地方增量配电改革试点的省份,广东省也正在就《配电网业务放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而广东、重庆的做法完全符合《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增量配电项目由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负责。有小伙伴问观茶君:既然明确了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负责,那是否还要由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审批呢?
结合正在大力推行的“放管服”改革,观茶君判断:进一步下放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的审批权将会是大概率事件;“国家级增量配电试点”与“地方增量配电试点”并存的局面将会出现。
做不了国家级试点,做个地方试点如何?
二是重庆对增量配电项目业主的要求值得注意:首先是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其次是鼓励联合、鼓励抱团来搞,“鼓励社会资本整合多方资源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鼓励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联合体参与竞争”;最重要的是,鼓励带产业来搞,“鼓励竞争者搭建招商引资平台,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引入先进理念、技术、资本和产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放开增量配电,不是为了改革而改革,不仅仅要解决资金投入问题,更重要的是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这实际上对项目业主的资源整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小伙伴这样告诉观茶君。
其实观茶君的理解更加直白:想做增量配电,仅仅有钱是不够的,还要有资源整合能力,能够帮助地方政府搭建招商平台,提供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而这或许才是搞增量配电试点的本意。
嗯,令无数人向往的增量配电,越试越有意思了。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
原标题:【利好】这两个文件,透露出增量配电试点的新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