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黄河配售电公司在青海电力交易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上完成公示,意味着黄河配售电公司正式获取售电资质,并作为首批售电主体进入青海省电力市场。这是黄河公司应对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积极探索与尝试,是黄河公司提前涉足售电市场的成功突破。
2017年3月,青海省电力交易中心启动了省内售电公司电力市场主体注册及公示工作。黄河配售电公司积极跟进该项工作,严格按照省电力交易中心要求,第一时间完成了注册材料报送、进行了信用承诺,并于3月29日起在青海电力交易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进行为期30天的正式公示。
4月29日,青海省电力交易中心网站正式公布了本次公示结果:“公示期间,未收到市场有关方面对公示材料提出的异议,黄河配售电公司在青海电力交易中心的注册手续自动生效。”黄河配售电公司正式进入省内电力市场。
稳步推行新电改以来,全国售电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然而售电市场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政府部门要监管如此庞大的新增市场,建立以市场为主导、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必定要从“市场准入与退出”这一边界条件入手,规范售电公司市场准入与退出要素。2016年10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从资产规模、从业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信用等方面对售电公司的准入和退出进行了约束,为售电公司的准入和退出设立了明确的标准。
目前由于青海省藏区普遍服务等特殊原因,输配电价核定工作至今仍未落地,省内售电业务启动进程因此顺延。黄河配售电公司在具备售电资质的基础上,将继续完成与青海电力交易中心签订入市协议等相关工作,及时跟进省内售电侧改革进程、启动售电业务,同时为跨省跨区售电业务的开展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公司下一步将积极联系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着手开展北京交易中心注册。
随着电改的不断推进,黄河配售电公司将进一步在省内电改真空期内做好准备工作,借鉴和学习试点地区售电业务经验,一方面积极探索竞价差价利润的盈利模式,研究竞价策略;一方面加强需求侧管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为用户提供综合能源服务,促进互联网、节能服务等技术的应用,探索创新售电公司增值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