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0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全国首次年度双边合同互保交易,成交电量2437万千瓦时,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为丰富的风险防控和对冲手段。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试行)》中明确了市场避险机制建设思路,允许在发电企业之间以及电力用户之间签订互保协议,一方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电量时,在确保电网安全的条件下可由另一方代为履约。以此思想为指导,结合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积极推动互保交易落地。5月18日,云南省工信委发布《关于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年度双边合同互保相关事宜的通知》,确定了年度双边合同互保的交易方式。6月13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17年7月云南电力市场年度双边合同互保的通知》,同步发布了互保协议建议文本,标志着《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试行)》中提出的互保交易模式在全国首次落地实施。
6月20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7月互保交易成交结果。据悉,此次共有15家市场主体申报年度双边合同互保交易,全部为电力用户,其中在不同集团之间互保的电力用户共13家,在同一集团内部互保的电力用户共2家,共计申请互保电量3965万千瓦时,经安全校核后,8家用户成交互保电量2437万千瓦时。
通过开展年度双边合同互保,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为灵活的市场风险控制机制,有效降低和对冲了长期交易风险,云南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为主,日前短期交易为补充”的市场结构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