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现改为国家发改委)在1999年就明确,“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在城乡同价实现后即自行取消。但国家电网陕西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陕西)在2002年8月16日实现城乡居民用电同价后,却将本应取消的“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列入居民电价长达15年。以2016年陕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10.67亿千瓦时为例,0.058元/千瓦时“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总金额就达12.21886亿元。
电力员工爆料电费中有猫腻
今年3月,在华商报报道了西安秦华天然气IC卡工本费违规乱收费后,有国电陕西职工向华商报记者爆料,陕西居民用电有些项目也属于滥收费,这些项目国家多年前已取消,但陕西至今还在收取。
是哪些项目滥收费呢?为何这么多年没被人发现?
这位知情人士介绍,之所以未被发现,是因为国电陕西在陕西物价局核准价格时,将国家取消的代征项目又违规加入了成本。目前陕西居民用户0.4983元/千瓦时的统一售价,里面已包含了这些违法加入项目,而且陕西省物价局也批准了。
该爆料人称,他已将国电陕西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举报。
物价批文代征项中无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
针对此事,华商报记者展开为期3个月的调查。华商报记者以普通市民的身份,到国电陕西西安分公司渭北客服部打印电费清单。
在自助机上打印了住户杨女士的电费清单,上面显示价格为:0.4983元/千瓦时。
0.4983元/千瓦时分项有两个部分:分别是目录电价和代征项目。
1.目录电价为:0.388元;
2.代征电价项目:
1)城市附加0.02元;
2)农网还贷0.02元;
3)库区移民基金0.0083元;
4)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004元;
5)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0.058元。
华商报记者随后登录陕西省物价局官方网站,查阅《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陕西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商发<2017>3号)。在《陕西电网销售电价表(不含榆林)》中,注明栏中显示:
居民生活用电的代征项目分别是:
1)城市附加0.02元;
2)农网还贷0.02元;
3)库区移民基金0.0083元;
4)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004元。
在陕西省物价局核准的居民生活用电代征项中,没有“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0.058元这一项。
省工商局已经介入调查
“我们已经接到这方面的投诉,已介入调查,具体的案件正在调查办理中,目前不接受媒体采访。”6月30日,华商报记者多方打听,爆料人曾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监分局进行过投诉,但执法人员拒绝透露任何消息。
7月10日,华商报记者在爆料人的指引下,找到了一位知情人士。
据了解,今年3月下旬,针对电费单中代征项目与批复不符情况,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监分局执法人员,曾到国电陕西西安分公司渭北客服分中心核实了解情况。
工商人员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时,该分中心一负责人称,该营业部无营业执照。对要求提供电费收取依据和电价构成,该负责人称,手续和收费均有批复,并现场电话让营业厅工作人员打印一份拿过来。
据这位知情人描述,当时该营业厅工作人员拿着收费依据和电价构成,但怎么加数字也对不上,该负责人用计算器加了一遍、两遍以后,不敢给工商执法人员提供资料了。
电力部门单据与市民单据有出入
据悉,陕西省工商执法人员第二天再次上门,这一次直接找到该分中心负责人。其介绍,关于营业执照,国网陕西电力公司西安分公司所有的营业部都没有营业执照。而对于电价收费依据,该负责人拿出了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陕西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商发<2017>3号),以及一份电费收费详单。
这份电费收费详单上的收费项目分别是:
目录电价:0.368元;
代征项目:
城市附加0.02元;
农网还贷0.02元;
库区移民基金0.0083元;
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004元;
农村电网维护费0.078元
根据知情人爆料,在工商介入后,最后一项名称与此前电力公司营业厅自助机上名称发生了变化,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变成了农村电网维护费。
电力部门解释电价由物价部门核定
华商报记者通过多方求证,今年4月初,西安供电公司渭北客户服务中心分中心一负责人接受了工商部门询问(调查)。
对于随电费代征项目,该负责人的解释是根据陕西省物价局文件,电力部门在随电费代征项目分为四项:
1)城市附加0.02元;
2)农网还贷0.02元;
3)库区移民基金0.0083元;
4)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004元;
对于代征项目中的“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该电力部门负责人称依据是陕西省物价局陕价管调发(2002)83号文件,华商报记者随后调取该文件,文件显示:“农村电网维护费收入基数仍在财务上单列,且免征增值税。”记者发现,文件中提及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和收费单据上的“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名称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