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信委日前发布了《关于调整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函》,因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人员职务变动,将第一届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进行调整。

在此前的2017年6月7日,山西省经信委发布了《关于成立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第一届)的通知》,通知中称,经选举票决产生的第一届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任期三年。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要建立完善信息收集和传递渠道,充分反映电力市场各方意愿,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要维护电力交易市场秩序,保障交易机构合法、合规运营;要注重调查研究,调动相关专业技术力量,向政府管理部门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协助政府管理部门代表市场主体对电力市场交易行为实施监管。
原文件如下: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调整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函
各相关单位:
接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关于变更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成员代表的报告》(晋电交易〔2017〕588号),因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人员职务变动,经研究现将第一届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进行调整。
特此函告。
附件: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第一届)调整名单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成立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第一届)的通知
晋经信电力字〔2017〕194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和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34号)精神,省经信委会同省发改委、山西能监办共同组织了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用电企业和第三方机构的候选人推荐和选举工作,经选举票决产生了第一届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任期三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作为一个共同研究、协商并表决形成一致意见的自治性组织,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电力体制改革文件精神,客观中立、公平公正履行职责。
二、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应尽快建立日常工作制度,做实基础工作;建立议事制度、协调制度、专业学习讨论制度和表决机制,会议表决形成的意见要报省经信委和山西能监办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要建立完善信息收集和传递渠道,充分反映电力市场各方意愿,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要维护电力交易市场秩序,保障交易机构合法、合规运营;要注重调查研究,调动相关专业技术力量,向政府管理部门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协助政府管理部门代表市场主体对电力市场交易行为实施监管。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