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召开的电改吹风会上透露,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已经覆盖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区、市),形成了以综合试点为主、多模式探索的格局。其中,第三批14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工作已基本完成,近期将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这意味着输配电价改革将实现省级电网全覆盖。在此基础上,下半年电改将以点带面全面铺开,迎来第二轮爆发期。
从2015年3月份到目前,新电改方案出台已经两年多,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进,新电改的改革进程超出市场预期。此前,发改委和能源局再次强调,要继续加快新电改的公布部署。相关分析师表示,在电力供给侧改革和电改红利释放等多重因素驱动下,电改在2017年将进入第二轮爆发期。而目前,各省都在加速布局售电市场,超千家售电公司跃跃欲试,掘金万亿元售电市场。业内认为,2017年售电市场将持续火爆,售电公司有望继续分享改革红利。
自两年前延宕13年后重启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正向核心区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此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意味着新一轮电改大幕拉开。尽管过程曲折,评价莫衷一是,但无论如何,电改终究重新出发了。更重要的是,新方案所蕴含的“落地”精神与全体用户参与的色彩决定了其与以往改革的不同点。从这个意义而言,新电改仍值得期待。
新电改方案是继2002年国务院印发五号文件之后,再次由中央最高领导拍板决策出台,开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新电改方案重点是“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交易平台独立,加强规划。与十二年前的“五号文”相比,本轮电改的力度逊色不少,接近电改方案制定过程的业内人士均称,从目前来看,新电改方案均是原则性的,具体实施内容涉及不多,必须配套以实施细则,否则难以推进。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始于20世纪80-90年代,目标是向政企分开、政监分开、厂网分离、主辅分离的方向逐步深化。早在2002年,国务院以“国发[2002]5号文件”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电力工业改革方向,要求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建立社会主义电力市场经济体制。为了落实这五大目标,2007年国务院又颁布19号文,责令各部委着力推进电改。为了实现改革目标,满足制定和执行计划的需要,“厂网分开、主辅分离”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使电力工业各环节之间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经济管理运行体系。这种带有明显计划经济色彩的“条块分割”是没有如期完成2002年电改任务的关键原因之一,而由“条块分割”衍伸而来的“点式改革”思路则使当前电改陷于停滞甚至倒退。
“新电改方案”明确提出,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开放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改革配电业务。要打破电改面临的困境,必须摆脱条块束缚,进行兼顾电力行业各方面的全方位的改革,一方面,明确改革目标,形成新的顶层设计机制。不仅避免传统模式下改革的片面性,更能够明确改革目标,使改革方案更加具有针对性。另一方面,从全局出发,形成科学合理的综合改革方案。电力系统具有“发输配售”四部分瞬间完成、瞬间平衡的物理特性,电力体制改革应当实现这四个环节的全局最优,以实现全行业的整体优化为主要目标,从而使改革政策的兼容性更好、适用性更强;此外,更新改革思路,与当前改革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中国电改的现实环境已经与2002年电改时有很大不同,在目前电力市场供需宽松的情况下,随着输配电价的明确和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形成,整个社会平均电价可能会有所下降。但随着后期经济回暖、电力需求增加,电价则会出现上涨的态势。新电价改革更大的压力在于城乡居民用电领域,这种普遍服务所需要的交叉补贴怎么有效核定,成本如何在各用户之间分摊等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新电改方案”明确提出,有序推进售电侧市场改革,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区或经济开发区组建独立的售电主体直接购电、允许社会资本投资成立独立的售电企业、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投资和组建售电公司进入售电市场,允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鼓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虽然售电侧放开的具体细则还有待明确,但投资者的想象空间早已打开。业界普遍认为,售电侧市场开放后的总收入是万亿级别,而净利润将是千亿级别,市场空间极大。时下,一些从事输配电业务的公司都在密集接触国家能源局和地方电网,地方电力公司的一些员工也开始行动起来,有的甚至成立了新公司,准备在中国启动新一轮电改后抢入售电行业分一杯羹。
原标题:售电侧改革打开万亿市场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