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售电观察
来源 |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据小编获悉,昨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电力交易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称,从2017年6月1日起实施收费。收费项目:交易手续费、注册费、年费。收费对象:注册费和年费收费对象为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的所有市场主体;交费手续费收费对象为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参与各种交易的买、卖方。收费标准:注册费、年费暂不收取;交易手续费以成交电量为计算基数(含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等非物理交易),其中,送电方取上网电量为成交电量,受电方取落地电量为成交电量。
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电力交易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配套文件《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发改经体[2015]2752号),《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方案(试行)》(详见附件)经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上报政府主管部门。从2017年6月1日起实施收费。
特此通知?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