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物价局、能源局东北监管局联合下发了《辽宁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常规,《方案》明确了售电公司分三类:一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二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的售电公司,三是独立的售电公司。阐述了各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市场化的交易方式、交易要求、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在最后重点提到了信用体系的建设与风险防范。 下面,小编双手奉上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