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迅猛发展,配额制不止一次被热烈讨论过。配额制之所以在我国讨论了十多年都没有实施,是因为它不是单一的政策,而是涉及整个体系的设计,包括下一步绿色电力交易如何开展等,都需要仔细考量。更重要的是,引入配额制需要政府下决心。
文/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主任、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副主任 任东明
当前,可再生能源再次面临新的挑战,比如说经济进入新常态、电力需求放缓,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范围还在扩大,还有就是补贴资金不足。所以,现在我们需要第三次讨论是否引入配额制问题。
1.>>>设计配额制应体现我国国情<<<
我国第一次提出引入配额制,是在2005年《可再生能源法》起草过程中,主要是围绕引入配额制还是固定上网电价展开讨论。当时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可再生能源规模小、发展水平低、成本高、缺乏竞争、制造基础薄弱,对应的发展需求是要快速推进规模化、做大可再生能源、形成自主制造能力,这也是国家随后提出建设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提高风机国产化率等要求的原因。
2009年修订《可再生能源法》后,我国第二次提出引入配额制。当时,可再生能源初步实现了规模化发展,数量上做大了,但却开始面临如何提高发展效益、如何做好的问题,并且,并网消纳问题开始显露。《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就提出,要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怎么落实呢?《决定》中明确提出要通过实施新能源配额制来落实。
国家能源局2010年3月完成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和电网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及说明》,此后完成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考核办法》(初稿),也多轮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由于主管部门内部争议较多,2016年2月,国家能源局最终发布的不是大家期望的那个配额管理办法,而是《关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里面也明确提出了各行政区消纳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比重目标。
当前,可再生能源再次面临新的挑战,比如说经济进入新常态、电力需求放缓,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范围还在扩大,还有就是补贴资金不足。所以,现在我们需要第三次讨论是否引入配额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