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广西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广西输配电价准许收入调节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建立广西输配电价准许收入调节池。
调节池分两类,一类是电网企业准许收入调节池;即由电网企业分别设立的,专用于平衡输配电价水平和有关电价调整;
另一类是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专项准许收入调节池;用于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专项资金,这部分资金除了认定的支出,经批准后还可专款专用,用于疏导优势特色产业电价矛盾、支持工业发展等。
啥是调节池呢
这实际上是平衡账户的思想,在蒙西、深圳等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中都有所提及。
电网企业准许收入调节池本质是用于平衡电网企业实际收入与政府核定准许收入部分的差额。当年实现盈余的,则将盈余部分划至电网企业准许收入调节池,若当年实现亏损的,则从调节池中获得补偿。
调节池的收入即有来自电网企业收入盈余部分,也包括自治区政府专门设立的专项准许收入调节池调入的资金。
输配电收入=售电总收入-购电成本-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政府认定的其他支出
售电总收入不包括电网企业竞争性业务收入:售电公司、充电桩等竞争性业务。
广西1月6日的《关于广西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提及到在地方电网完成输配电价改革前,广西电网先行设立准许收入调节池. 因此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这三家地方电网企业也就尚未设立准许收入调节池,目前地方电网在结算直接交易电力用户的电费时候就会产生盈亏的情况也就无法利用调节池。
值得注意的是,在1月6日的通知中提到: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按输配电价和市场化交易电价、政府性基金收取市场化用户电费,与按目录销售电价收取电费之间的缺口给予适当补贴。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因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所产生的电费盈缺自行消化解决。
附上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