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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全国电改之青海

2017-08-26 12:20:48 售电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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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条件售电企业(一)售电企业应依法完成工商注册,取得独立法人资格。(二)售电企业可从事与其资产总额相匹配的售电量业务。(三)拥有与申请的售电规模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以及具有掌握电力
准入条件
 
售电企业
 
(一)售电企业应依法完成工商注册,取得独立法人资格。 
(二)售电企业可从事与其资产总额相匹配的售电量业务。 
(三)拥有与申请的售电规模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以及具有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特征的相关专职人员。 
(四)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企业应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五)符合售电企业准入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的其他条件。
 
 
火电单机容量13.5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水电单机容量3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及集中并网式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等参与直接 交易。初期,自备电厂、小水电站原则上暂不参与直接交易。
用户
现阶段电压等级35千伏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选择连续稳定运行且用电量大的生产企业参与直接交易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
http://pmos.qh.sgcc.com.cn/pmos/index/login.jsp
 
交易模式
 
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交易
 
交易电价
 
销售电价

合同模板
 
1、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协议
2、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双方市场化交易合同
3、售电公司、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三方输配电服务合同
4、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电网企业三方零售供用电合同
 
小贴士:合同请到www.ncepucloud.com会员下载里下载。
 
 
交易规则
 
 
集中竞价交易的出清计算采用统一出清电价法。买方和卖方的申报均按照“申报价格优先、节能环保优先”的原则进行排 序,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最后采用按照申报电量等比例分配的原则分配成交电量。
 
 
结算规则
 
 
采用“月度结算,按合同周期清算”的原则。 对于月度交易合同,按月清算合同电量和偏差电量。对于年度(多月)交易合同,如果各月的合同电价相同,允许分月电 量滚动结算,并在合同周期的最后一个月进行偏差电量清算;如果各月的合同电价不同,则不允许分月电量滚动结算,即根据合同分月电量按月清算偏差电量。
 
偏差考核
 
 
1.实际用电量≥总合同电量的,首先根据月度交易计划结算当月合同电量。对于超出部分,如果用户存在尚未执行完毕且各 月合同电价相同的年度(多月)合同,则按照该年度(多月)合同结算,同时滚动调减该年度(多月)合同的次月电量; 如果用户不存在尚未执行完毕且各月合同电价相同的年度(多月)合同,则3%以内的(含3%)偏差电量按照其同类型用 户目录电价结算,3%以上的偏差电量按照其同类型用户目录电价的110%结算。 
2.实际用电量<总合同电量的,首先结算月度交易合同电量(包括各月电价不同的年度(多月)合同分月电量),然后结 算尚未执行完毕且各月电价相同的年度(多月)合同分月电量,相应滚动调增该年度(多月)合同的次月电量,并不再计 算月度偏差电量。如果用户实际用电量少于月度交易合同电量(含各月电价不同的年度(多月)合同分月电量),或不存 在尚未执行完毕且各月电价相同的年度(多月)合同,超出-3%部分按其同类型用户目录电价的10%缴纳违约金。
 
 
2017年交易情况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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