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售电?
说 起售电,我们就要从2002年的电改“5号文”说起了。电力改革之前的电力市场还是“一团和气”的局面,“大一统”的电力格局势必就造成了垄断现象。而电 力作为民生发展的一大关键性指标,长期的垄断则会限制发展。怎么办?破垄断势在必行。于是,“电改5号文”掷地有声。文件中指出要“政企分开、厂网分开、 主辅分离、输配分离、竞价上网”。此文一出,“5+2+4”的全新电企格局最终形成。然而,十三年后的今天再来看这场破垄断之争,虽是迈出了一大步,却迈 的不够完全,垄断现象依然存在,要想真正打破电力垄断,必须要“狠”,要“破”的彻底。如何能够打破原有的垄断势力?借助民资则是最根本也是最大程度的 “放开”渠道。
二、如何售电?
售电并不代表着颠覆一切过去的固有方式,电力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确保正常的用电服务将是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因此,保留国网、南网原有的输电网络是必然的。而对于发电企业直接售电给用户,国网、南网将收取一定的过网费,这即为售电的第一种形式。
对于有能力的发电集团,自建输电网络进行售电则是售电的第二种形式。这种方式更加直接,却也需要雄厚的资金作为支撑。
引 入民企参与售电,当然就涉及到第三种方式了。我国的发电市场一直都较为开放,据统计,目前全国规模以上的发电企业就有3893家,而这其中具备构建输电网 络能力的发电企业可以说是屈指可数,然而在生活中并不可以排除这一种情况,即无需建设庞大的输电网络就可以完成对于所发剩余电力的销售形式。山东魏桥集团 事件可以说是这一点的最好佐证,市场的需要当然就会催生适当的解决办法。有能力的民企直接输电配电是售电的第三种形式。
然而这种形式并不代 表着民企可以进行售电垄断。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认为,改革的目的就是打破自然垄断,整体上更强调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售电侧放开就是允许同业竞争,“魏 桥”可以进入售电领域,但不允许进行上下游垄断,形成小垄断就会使得规模效益与环境效益都消失,对市场也是一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