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参与交易流程图及交易算例
假设条件:
①A电厂装机为120万千瓦;
②A电厂预计年发电能力5500小时共66亿KWh发电量;
③基数利用小时为1000小时,基数电量为12亿KWh,丰水期不分配基数,非丰水期8个月均分,每月为1.5亿KWh。
按照规则,对大用户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直接交易)作如下模拟计算:
一、参加年度交易(一般为1 11月底到2 12月中下旬)
①向交易中心申报下年度发电能力(40亿KWh)
②参加双边协商,达成20亿KWh合同电量。
③参加集中竞价,补充购入4亿KWh。(如果双边协商购入不足,可以参加集中竞价,但不一定能成交。根据双边协商成交的情况,可能不开年度集中竞价。故年度交易的电量尽量在双边协商中落实。)
④合计24亿KWh成交电量分解到月,以每月2亿千瓦时均分(暂不考虑丰水期市场影响)。
⑤得到全年各月发电量如下表(单位亿KWh):
二、参加月度交易(一般为月前的中下旬)
以1月为例(下同):
①预测当月生产正常、发电能力过剩,现合同电量仅3.5亿KWh,想多发电,可采取月前调增前移(需总体平衡)、合同受让或参加交易。如月前调增前移(经审核可行),直接调减2-12月电量到1月,使得当月合同电量增加到满意时,则无须再进行合同受让或参加交易;如月前受让其它市场主体合同电量,使得当月合同电量增加到满意时,也无须参加月度交易。
②参加月度交易(双边协商、集中竞价和挂牌招标),获得1亿KWh合同电量。
③经交易机构汇总,该厂1月上网电量4.5亿KWh发电。
三、参加上下调招标:
假设1月份上调报价为0.36元/KWh、下调补偿报价为0.08元/KWh。
四、月内按计划发电生产,服从调度安排,保持可调可发的可靠状态。
五、按月结月清原则结算电费以1月份为例,按上网电量多少,分三情况模拟计算:
(一)少于3 3亿KWh(假设上网电量为2 2..9 9亿KWh)
①按合同加权平均价结算实际上网电量。假设加权平均价为0.43元/KWh,直接交易电费为2.9*0.43=1.247亿元=12470万元。
②下调补偿费用。下调电量为1.2亿KWh,下调补偿为1.2*0.08=0.096亿元=960万元。
③偏差考核。因自身原因少发0.3亿KWh,偏差率为0.3/(4.5-1.2)=4.65%>9.1%。因3%及以内少发免考核,实际考核偏差电量为:0.3-(4.5-1.2)*3%=0.201亿KWh。假设脱硫标准价为0.4351元/KWh,则偏差考核费用为0.201*0.4351*10%=0.008746亿元=87.46万元。
④以上三项合计13517.46万元;实际上网电量均价为0.4661元/KWh,相对合同均价每度上涨3分1厘。
(二))大于3 3亿小于5 4.5亿h KWh(假设用电量为2 4.2亿KWh)
①按合同价结算合同电量。假设加权平均价为0.43元/KWh,3*0.43=1.29亿元=12900万元
②按上网批复价结算剩余电量。(4.2-3)*0.4471=0.53652亿元=5365.2万元
③下调补偿费用。下调电量为0.4亿KWh,下调补偿为0.4*0.06=0.024亿元=240万元。
④偏差考核。因自身原因少发0.1亿KWh,偏差率为0.1÷(4.5-0.4)=2.44%<3%。因3%及以内少发免考核。
⑤以上四项合计18505.2万元;实际上网电量均价为0.4406元/KWh,相对合同均价每度上涨1分06。
(三)大于5 4.5亿亿KWh(假设用电量为5 5亿KWh)
①按合同价结算合同电量。假设合同加权平均价为0.43元/KWh,3*0.43=1.29亿元=12900万元
②按上网批复价结算基数电量。1.5*0.4471=0.67065亿元=6706.5万元
③上调电量结算。上调电量假设为0.2亿KWh,上调补偿为0.2*0.36=0.072亿元=720万元。
④剩余电量按上调最低或集中竞价最低价(假设为0.36元/KWh)结算。(5-0.2-3-1.5)*0.36=0.108亿元=1080万元
⑤偏差考核。因自身原因超发0.3亿KWh,偏差率为0.3/(4.5+0.2)=6.38%>3%。因3%及以内少发免考核,实际考核偏差电量为:0.3-(4.5+0.2)*3%=0.159亿KWh。假设脱硫标准价为0.4351元/KWh,则偏差考核费用为0.141*0.4351*15%=0.010377亿元=103.77万元。
⑥以上四项合计21302.73万元;实际上网电量均价为0.4261元/KWh,相对合同均价每度下降3厘9,比基数加合同的均价0.4357元/KWh下降9厘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