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能源央企公司制改革不断提速。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9月8日,三峡集团在北京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集团本部)改制方案的议案》、《关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三峡新能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等议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的决策部署,三峡集团公司在保留现有业务、产业、人员、债权、债务的基础上,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会议要求,集团公司应通过本次改制建立更加适应集团公司发展的体制机制。
实际上,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强调,要在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涉及69家央企集团、8万亿集团总部资产,此次方案实施将为混改、资产证券化铺平道路。
同时,《方案》还明确要求,年底前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要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
随后,各大央企开始制定公司制改革时间表,其中能源央企颇为积极。
8月11日,中石油召开公司制改制工作视频会,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公司制改制工作精神,按照《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和国资委工作要求,动员部署公司制改制工作。
中石油表示,集团公司及所属全民所有制企业要于2017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工作。
国家电网董事长舒印彪要求,必须准确把握公司制改制的内涵和要求。当前, 离11月底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工作不足3个月时间, 要严格依法合规操作, 保证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而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能源央企公司制改革提速,多是在为混改做准备。
有消息称,三峡新能源计划引入新的投资者,以筹集约100亿元资金用于开发风力发电业务,此次融资是混改计划的一部分。
上述会议还同意三峡集团旗下三峡新能源引进战略投资者方案。三峡新能源要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的体制机制,促进新能源业务快速发展。会议强调,三峡新能源资产评估、定价及战略投资者的选择要规范操作、公开透明。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国资委的要求,2017年要力争在包括企业集团层面的混改上有所突破,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国企混改应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同时,国资委披露的最新混改试点进程还称,将持续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混改试点任务落地实施。
不难发现,能源央企已多次被“点名”,有望成为下半年混改的重点。
《证券日报》记者还了解到,中海油、国家电网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也正在研究制定之中,有望年内出台。
中石油已制定出台了《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并分类分层完成合资合作项目50个,下一步还将从完善企业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经营机制等方面,持续推进混改。
同时,中石化也在日前召开的上半年业绩说明会上表示,将在天然气领域加大混改力度,正在地热、管道等具体业务板块推进混改。
业内人士认为,垄断行业可以说是混改的一块“硬骨头”,随着公司制改革的推进,能源央企的混改无疑是下半年的重头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