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着官方的说法,电力改革的核心是电价的改革,就出现了“放开两头,管住中间”这种群众喜闻乐见、口号似的说法。按照改革者的意思,这个中间的价格今后就依收费公路的过路费的方式加以管理。回想社会大众对于过路费指指点点不休,看来政府对于具有部分垄断性的收费公路的过路费管起来都累死累活被动挨打,谁能指望管理者霎那间管理能力和措施增长一百倍,突然就能管住电网“过路费”这个部分决定电价两头的“中间”呢。
从价格和成本角度思量一下不难看出,电力改革最倒霉的就是以燃煤电厂为典型代表的发电厂。得出这么个电厂倒霉结论原因所在是发电厂的权益没有坚实的法律保护。由于作为两头之一的上网电价放开,失去了政府上网电价的兜底,并且作为命根子的计划电量也逐步缩减,那么这两者产生的稳定的收益就一下子没了影子,在银行的信用就可能渐渐下降,最起码融资的成本长期看就上涨。以前就有报道我国发电企业2015年的平均负债率大约是66%,按照大公国际的数据,华电集团2015年的资产负债率就达到了81.57%,发电企业的还债压力巨大。融资成本上涨又会导致电价上涨,电价上涨就直接导致竞争力下降,失去用户越来越多的电量,进而导致发电小时萎缩,边际发电成本进一步上升,然后进一步增加融资成本,如此形成恶性循环下去会发生什么事傻子都能猜到。
发电侧电价放开的基本逻辑是让电厂丢掉政府给的计划电量的拐杖,自己去跑市场、拿电量,最好是长协电量。改革者的设想是发电厂有了可以部分取代政府计划电量的所谓长协电量,电厂吃饭有了基本保证,再挖潜、改造、提高挖掘市场。问题是和用户签署的长协电量和与政府分配的计划电量相比完全不是一码事,金融机构自然更相信政府给的计划。所谓此电量非彼电量,单位都是kWh,实际上内涵完全不同。谁不知道计划电量其实就是铁饭碗,那个和电力用户的长协合同最多就是个泥饭碗?!
厂网分开后,电厂和电力用户、服务的区域政府之间几乎没有任何直接关系,这些事情都由电网代劳。问题是,我国直到现在也没有明确地方电网和政府之间的有法律约束关系的服务和被服务关系的合同,这个就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扎实推进埋下隐患,也会让电厂限于极大被动状态。
这个有外国历史教训可循。美国的加利福利亚州的三家主要的电力公司都有自己的电厂,在大力发展核电的八十年代,按照用电预测规划了不少核电站。由于美国的环境保护、法治政府的原因导致核准需要花12年以上,这些得到核准的核电机组面临的问题是美国加工业外包海外,核电厂本来要服务的电量消失,再建设这些电站完全没有任何意义。不建就不建了,但是核电站不是盒饭,想不要就不要,你前期花费的工程设计、法律服务、设备定金、多年来年来的人工、维护维修费用,形成了巨额的“搁置成本”,倒霉的纳税人还是要通过支付额外电价来消化这些成本。这个事情很让美国老百姓挠头,觉得自己凭啥要没用过一度电、也用不到一度电的核电站费钱!
单独看,美国的电厂至少还有个消化“搁置成本”的渠道,这个就是因为厂网一家,电力公司和本地政府有服务协议这个法律保障。但是对于厂网分开多年,游离于用户之外的国内电厂来说,成为“搁置成本”的时候,谁来承担这个负担、如何来承担这个负担,是电厂自己集团内部消化,还是电网和地方政府共同消化,还是加上用户,连个说法都没有,他不倒霉谁倒霉?
由于电力工业的特殊性,需要适度超前发展和规划、建设,那么在经济高速发展阶段提前布局形成的发电能力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和节能环保影响,供大于求的总体供需状况不会很快缓解,发电机组的发电小时数会进一步下降。目前通过统一调度而加以平衡可以马马虎虎解决。但是随着市场化的推进,势必会出现两极分化,电厂部分机组甚至全部机组被淘汰出局成为“搁置资产”是必然。麻烦的是,电力是完全同质化的商品,张家的电和李家的电除了价格外其它都是一模一样没办法差异化发展,这些搁置的机组完全没有任何用处和价值。今年国家通过行政命令暂停、缓建几十家火力发电厂,完全没提到哪怕一个字损失谁来的事,制度化解决那还远在十万八千里外。电厂咋这么倒霉呢?!
电力改革,改来改去,没伤到作为改革重点的电网一根毫毛,却对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电厂下毒手,非要把电厂往火坑里推,真是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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