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多年等待,中国核安全领域的顶层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下称《核安全法》)终于在9月初获得表决通过。该法律首次明确了“核安全”的概念,并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
《核安全法》明确立法目的是为安全利用核能,保证核设施、核材料安全;预防与应对核事故;保护涉核人员和公众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同时明确了核安全责任、制度实施、公众参与、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等一系列问题。
但是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在审议过程中曾提出,核安全法草案惩罚力度偏低,核损害赔偿规定不够明确等。从最终通过的《核安全法》来看,还是存在部分问题没有完善。
代表认为处罚20万门槛太低
《核安全法》设法律责任专章。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未经许可,从事核设施建造;未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信息;核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损害等情形,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核安全法草案审议过程中,全国人大代表林笑云认为:“核安全这么重要的事,罚款罚得这么低。”她举例指出,草案第81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受委托的技术支持单位出具虚假技术评价结论的”,这是多么严重的事,最后只处10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同时直接责任人只罚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处罚偏轻,对于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不够。
在正式通过的《核安全法》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条处罚已经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受委托的技术支持单位出具虚假技术评价结论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全国人大代表刘占芳也表示,从历史的经验来看,核安全一旦出了问题是很恐怖的,所以首先要从法律上提高门槛。
“既然制定了这部法,一定要让它有威慑作用,有震慑力。”他强调,核能源如果出问题则是影响深远的灾难性问题。关于罚款的问题,现在提到罚款20万,“这不是数字的问题,应该把参与单位,像营运、材料、运输等单位罚得倾家荡产,否则震慑作用很低,也不利于我们国家核安全管理和核能经济的健康发展。”
委员建议设立损害赔偿基金
在法律责任方面,不仅规定了违法的处罚金额和相应处罚措施,并提出了核损害赔偿制度。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通过投保责任保险、参加互助机制等方式,作出适当的财务保证安排,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履行核损害赔偿责任。
对此,方新委员认为,核安全法中对核损害赔偿写得不够。他进一步解释称,因为核损害的特殊性,国际公约和一些国家在相关的法律中,引入了一些不同于一般民事责任的法律原则。比如说严格责任原则、唯一责任原则、有限责任原则、责任豁免原则等。本次《核安全法》对责任豁免基本谈清楚了,但是对于严格赔偿责任谈得不够。
此外他还建议,《核安全法》应明确核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要点,例如设立损害赔偿基金,强制责任保险和国家兜底责任等内容。从其他国家的法律看,核损害赔偿制度第一是企业要有自己的财务保证金,设立损害赔偿基金;第二要有强制责任保险;第三有政府兜底的原则。“第90条只是写到企业应当通过投保责任险和参加互助机制,显然不够。”他强调。
附:
全球核工业状态报告简要版:
9月12日,《2017全球核工业状态报告》发布。报告评估了当前以及潜在核电国家的
核电发展情况,并对法国、日本、韩国、英国和美国等国的核电现状进行了深入的分
析,针对未来核电与可再生能源的竞争性,报告也进行了数据比较。报告的主要结论
(KeyInsights in Brief)翻译如下:
全球概况–又一个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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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核电发电量在2016年上升了1.4%,原因是中国增长了23%,而核电在总发电量
中的份额没有增长,为10.5%(下降了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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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启动了十座反应堆,其中一半在中国。 2017年上半年,已有两座反应堆投
入运行,一座在中国,一座在巴基斯坦(中国承建)。这两座反应堆是福岛灾难之
后开建的反应堆中,头两座投入运行的。 -
2016年,开工的反应堆有三座,其中中国两座,巴基斯坦一座(中国承建)。与
之相比,2010年开工的反应堆有15座(其中中国10座)。 2017年上半年,印度
有一座反应堆开工,中国及世界其它地区都没有。 -
在建反应堆数目连续第四年下降,从2013年底的68座降到2017年中的53座,其
中20座在中国。
关闭和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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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和美国在2016年关闭一些反应堆,瑞典和韩国在2017年上半年关闭了各自
最老的反应堆。 -
韩国当选新总统文在寅关闭了一座反应堆,暂停了两外两座的建造,希望扩大规模
和发展出口的韩国核工业感到了压力。
▲韩国总统文在寅出席古里核电站1号机组永久关闭宣布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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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项目高管陷入大规模腐败丑闻,巴西的Angra-3项目被放弃。因此,有反应堆
在建国家的数目降为13个,比本报告2016年的统计数少了一个。 -
有37个在建反应堆项目拖期,其中的19个项目过去一年中进一步延误。中国也不
例外,正在建设的20个反应堆中至少有11个拖期。 -
八座反应堆已经建设了十年以上,其中三座已经超过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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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报告2016年版统计,2017年规划启动建设17座反应堆。截至2017年中期,
这些规划中仅有两座已启动,而有11座已延迟至2018年。
核电企业的深度金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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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现核能建设项目产生了巨额亏损之后,东芝公司递交了其美国子公司西屋的
破产申请。西屋是历史上最大的反应堆厂商。
▲西屋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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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六年,阿海珐积累了123亿美元的巨额亏损。法国政府提供了53亿美元的
救助,并准备继续拆分该公司。 -
阿海珐子公司Creusot锻造公司的大规模质量控制丑闻进一步削弱了人们对核
能行业的信心。 -
信用评级机构降低了主要核电企业的信用级别,公司股价下跌。
福岛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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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灾难发生六年后,日本政府开始撤销撤离令,以限制飞涨的赔偿费用。官方估
计,灾难造成的损失总额从1000亿美元增加到2000亿美元。一项新的独立评估认
为,损失总额应达4440亿到6300亿美元(取决于水的除污水平)。只重新启动了
五座反应堆。
▲震后的福岛核电站
可再生能源产量、成本明显优于核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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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风电产量同比增长16%,光电增长30%,核能在2016年增长了1.4%。风力发
电量增加1320亿度,光电770亿度,分别是核电350亿度的3.8倍和2.2倍。可再生
能源占全球发电量增量的62%。
▲海上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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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可再生能源成本已经击败核能。智利,墨西哥,摩洛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
美国,可再生能源拍卖创下了低于30美元/兆瓦时的低价格。 而2015年美国核电厂
的平均成本为35.5美元/兆瓦时。
来源 中国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