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文件明确,加强项目前期管理,合理规划布局项目,重点生态功能区不得布局建设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电站总装机容量一般不超过3万千瓦,鼓励分布式热电联产。严格项目核准,农林生物质发电非供热项目由省发改委核准,热电联产项目由市(州)及扩权县发改部门依据全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规划布局核准。加强项目监督检查,严禁环保措施不到位而投运,严禁未批先建和违规建设,凡未批先建的,电网企业不得启动验收、不得并网发电。具体情况如下: 上一页 1 2 下一页